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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会组织

第二节 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和会员

  1986~1996年有25个基层工会组织,其中生产队10个,机关、场直单位15个,共有职工3 234
人,会员3 072名,66个工会小组。

  1997~2000年,有25个基层工会组织。其中新建企业 6个,即物资科、乳品厂、砖厂、林
产品公司、街道办、工商所、生产队10个;机关场直单位 9个。共有职工1 674名,会员1 604
人,44个工会小组。

  牧场工会设主席1人,负责工会的全面工作;设副主席1人,负责工会的常务工作及民主管
理工作;设女工部长1人,负责女职工及全场妇女工作;设文体干事1人,负责工会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