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安
第二节 公安
一、机构沿革
和平牧场公安分局隶属绥化农垦公安局。
1986~1987年孙凤生任和平牧场公安分局副局长、人员编制13人。
1988~1996年顾显文任和平牧场公安分局局长,人员编制13~19人。
1996年11月~2000年陆向春任和平牧场公安分局局长,人员编制17人。
二、机构设置
牧场公安分局下设刑侦、治安、政保、消防、拘留、交警、户政管理机构。局长主管全面
工作,其余各设一名股长。自1996年加强了社区警务建设,生产队划分两个警务区(管辖2个责
任区),场部地区为一个警务区(管辖三个责任区), 每个警务区各设股长一名,负责警务区的
治安保卫工作。同时治保会、治安员、“十户”联防、民兵巡逻小分队以及各种群防组织都在
全面开展工作,人防、技防、物防已形成网络。
三、案件侦破工作
1994~2000年受理治安案件307起,查结率100%;破获刑事案件 148起,破案率85%;破积
案15起;破隐案33起;一般案件38起,重特大案件20起。
四、户籍管理及人口普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在户口管理中,主要有常住、暂住、出生、
新立、迁出、迁入和变更七项登记。公安分局户籍人员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做好牧场
户籍管理工作,做到随时变动、随登记,每年进行一次人口统计,以保证公民正常行使权力和
履行义务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0年7月1日,按照国务院决定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精神,牧场成立了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郑金广(书记)、罗宪政(场长),副组长吴凤岱(工会副主席)、邵贵学(工会干事),下设办
公室,主任1人,工作人员54人,划分了3个组,有普查组、秘书组、编码组。按照全国人口普
查标准时间 7月1日进行全场人口普查。通过普查全场总人口10 848人,其中汉族9 542人,少
数民族1 396人。
2000年11月 1日,进行第五次人口普查。这次人口普查是世纪之交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普
查。根据国务院、省、大庆市及大同区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要求,为按时
高标准完成牧场人口普查工作, 特成立和平牧场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乔宏辰
(党委书记)、高淑清(牧场场长),副组长张秀彬(场纪委书记)、于在海(场长助理)成员 9人。
下设办公室主任 1人,工作人员33人。划分五个普查区,场部地区为一个、生产队四个普查区。
普查员认真准确地普查、编码工作,按全国普查人口标准时间7月1日,牧场总人口为10 982人,
其中汉族9 957人,蒙古族994人,满族31人。按时准确地完成了牧场人口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