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计划生育 牧场党委十分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的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和牧场的有关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坚持常年抓,牧场
为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一名专职妇科医生,在牧场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保证计划生育工作
的费用支出。公安分局办理新生儿落户时坚持有计生办开出的落户报告单及《出生医学证明》。
大力宣传,提高优质服务,促进生殖保健,通过广播、挂图、标语等形式,开展人口与计
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等科学、文明、进步的
婚育观。每年都为已婚育龄妇女用 B超查环查病。同时为有病的妇女对症免费发放药品若干份。
指导治疗人数350人左右,普查率43%到45%,患病率39%以下,治病率81%左右,治愈率87%,截
止2000年,全场已婚育龄妇女共2 539人,生殖保健卡率95%,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增长。
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发送 18~49周岁流动人口公开信的形式, 加大对流动人口
《婚育证明》检验的核实力度,使流入的广大育龄群众享有同常住人口同等的待遇和照顾,帮
助他们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措施,为他们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在生育、生产、生活等
方面与常住人口一样的照顾。
为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稳步发展和提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生育,牧场有独生子女1 615
人,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有 1 451人,每年牧场为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年终均发
放奖励金,近两年社保分局为一孩父母办理了生育保险,晚婚晚育的夫妇生育一子女后给予奖
励,参保 1 671人,并且及时兑现,现金的兑现缓解了全场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使广大育龄
妇女认识到了实行计划生育也是一种荣誉,不但对牧场的经济发展有利,而且对家庭生活都是
有好处的。
1990年已婚育龄妇女1 966人,采取措施的23人,结扎人数1 144人。1991年已婚育龄妇女
2 269人,采取措施的18人,结扎人数1 144人。1992年已婚育龄妇女2 389人,采取措施的6人,
结扎人数 1 179人。1993年已婚育龄妇女2 445人,采取措施的22人,结扎人数1 158人。1994
年已婚育龄妇女2 474人,采取措施的25人,结扎人数1 156人。1995年已婚育龄妇女 2 296人,
采取措施的42人,结扎人数943人。1996年已婚育龄妇女2 382人,采取措施的23人,结扎人数
967人。1997年已婚育龄妇女2 449人,采取措施的56人,结扎人数 967人。1998年已婚育龄妇
女2 433人,采取措施的6人,结扎人数950人。1999年已婚育龄妇女2 530人,采取措施的76人,
结扎人数877人。2000年已婚育龄妇女2 539人,采取措施的73人,结扎人数814人。
人口自然增长情况统计表(1986~2000年)
表7-5
续表7-5
计划生育情况统计表(1986~2000年)
表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