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风俗
第三节 风俗
1、婚嫁
1986~2000年间,牧场婚嫁随着生活水准的提高,向节俭、时尚、喜庆方向发展。男女青
年自由恋爱后,由双方家长择日完婚。婚宴已由大办三天,逐步向小型,精典发展。场部地区
干脆在饭店备席。整鸡、大鱼、小肘、冰虾成了不成文的主肴。除此之外,男女双方新朋好友
还要花上点点歌费,在电视台上播歌曲,以示庆贺、祝福。基层连队办婚嫁多半选在春、秋、
夏季,用彩条布搭上大棚,从饭店雇厨师,规格、规模与场部地区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2、殡葬
多半还是传统土葬。汉族出殡必须选在上午。蒙古族则不同,当天不论什么情况,都要下
葬。1995年以后,一部分开始火葬。
3、饮食风俗
居住在五、六队的原来大部分是1956年从山东章丘、泰安、泗水来的移民,山东大煎饼成
为他们的饮食特色。冬季摊上百十斤煎饼,叠好后放入缸中,待用食时,熬一个汤,取出煎饼
卷上大葱或土豆丝之类,省时、节俭,尤其是在农忙季节,显现出了优越性。
和平牧场居民有杀年猪的习俗,一年到头,杀口年猪,既解决了一年的油水,又借机会请
请左邻右舍、亲朋好友,沟通感情,增进友谊。与其它地方不同的是杀年猪有着独特之处,就
是用荞面灌制的面肠。做法是:将猪血与荞面和在一起,加上佐料调味,然后灌在肠衣里,煮
热后,切成薄片,再用油煎,吃起来十分爽口。
4、居室风俗
居住在这里的蒙古族,居室必须在西山墙外留个西窗户,室内西窗口下搭个小土炕。因此,
室内格外明亮。需注意的是,客人绝不准坐在西炕上,这是蒙古族特有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