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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社区

第三章 社区




  1989年以前,社区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1990年起,场部地区设立了街道办,具体负责
小城镇环境卫生,安全防范,计划生育等项工作。为了便于工作开展,街道办下设 4个居民委。
到2000年,街道办工作人员8人。其中主任1人,工作人员1人,委长4人,清洁工4人,清洁车4
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