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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民政 社保 信访

第四章 民政 社保 信访




  一、社会安置

  多年来,牧场民政部门根据退伍安置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牧场发展现状,积极探索与
牧场发展相适应的退伍安置新路子,鼓励牧场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并建立了牧场安置保障金,
使退伍安置工作由过去的“普遍安置”转变为“重点安置”,由“安排就业为主”转变为“扶
持就业为主”。牧场运用新闻媒介宣传退伍军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同时和所在部队积极联系,
向部队及时介绍牧场经济发展形势、企业转制现状及退伍军人安置的路子,使服役军人了解地
方的就业形势。

  正确引导服役士兵转变择业观念。牧场民政部门在退伍士兵报到时,及时向他们分发《公
开信》,介绍牧场的安置原则、安置办法及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召开退休士兵座谈会,由民
政、劳资、人事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介绍劳动就业形势和国有、集体企业的转制情况及机关事业
单位机构改革趋势,引导退役士兵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以及在部队学到的各种基本技能,
服务社会,为牧场分忧,从而为他们自谋职业奠定了较为扎实的思想基础。

  对自谋职业的退伍士兵,从资金上予以保障。牧场建立了退伍军人安置保障资金,出台优
惠扶持就业政策。凡从事个体工商业的,工商部门免收注册登记费;3 年内免缴管理费,市场
管理费减半收取;享受失业职工自办经济实体优惠政策和培训待遇;劳务市场凭当年退伍证和
自谋职业证书免费入场;参加社会保险,军龄和待安置时间视作投保年限;机关企事业单位招
工、招聘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自办经济实体时,牧场优先提供场所;自谋职业者凭
当年自谋职业证书,由场劳动就业培训管理机构培训,其费用全免,如参加社会开办的其它技
术培训,牧场报销50%的培训费,选择自谋职工的士兵,服役期间每年牧场给补偿金9 600元。

  二、优待抚恤

  牧场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政策,对我场伤残军人给以优待,减免伤残军人的医疗费,定期
为伤残疾军人体检,减免伤残军人的利费税,伤残军人经商等费用全免,优先安排伤残军人的
子女就业。武装部、民政等部门每逢年节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所带慰问品大多以人民币为主,
同时为军烈属每户每年解决一吨原煤。牧场党委在“八一”建军节之前,都组织场领导和复员
军人参加的座谈会,牧场每年都按国家民政部的要求将抚恤金发到伤残军人手中。

  三、救灾 扶贫

  牧场民政部门始终把救灾扶贫纳入工作日程,每年都把上级部门下发的物、钱及时发给救
灾户,采取一比一的比例帮扶灾民。通过扶贫帮困,牧场的贫困户现己走出困难的 97%,从温
饱向小康迈进。余下的3%贫困户牧场采取政策扶持,地费税减免。使他切实感到社会的温暖,
领导的关心,从而激发了他们早日脱贫奔小康的信心。

  四、残疾人事业

  牧场共有残疾人 167人,已发证的48人。每年助残日牧场都进行走访,带着慰问品看望残
疾人。春节时为残疾人送去米、面、油等日常生活物资。

  对特困户补助100~500元不等的现金,真正让残疾人感到社会的温暖。

  牧场为残疾人制定了优惠政策,为他们找到了自食其力的工作,工商所收的费用全免,同
时号召全社会都来关爱残疾人事业,使他们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五、来信来访

  牧场党政领导始终把群众的来信来访摆上工作日程,配有专职人员抓信访工作,对群众的
来信来访认真对待,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
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场信访办公室对牧场的户数、人口、各类优扶对象、困难户、上访户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
确定重点工作对象并登记造册,进行定期登门走访,随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及思
想动态和意见要求,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由于信访工作人员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民政对
象的思想动态及有关信息,并能迅速上报上级信访部门,为解决问题争取了主动。

  六、结案处理

  由于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平时认真、细致地工作,来信来访均得到及时处理,结案率为100%。
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为社会的稳定、牧场的发展,信访办正发挥着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