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业风险互助
第四节 农业风险互助
为了发展“两高一优”农业,有效地抵御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牧场根据总局制定的《黑
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种植业风险互助的管理办法》,从1994年开始对牧场种植业实行风险互助。
首先牧场建立了风险制度,其次向职工宣传“风险互助”的目的意义,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参
加风险互助,风险互助能给职工带来什么好处,七年来,风险互助这项事业发展很快。范围以
单一的种植业扩大到种植、奶牛、农机具等多个领域。到2000年底种植业风险互助金已由1994
年的171 165元发展到208 943元;奶牛风险互助金已由1994年7.4万元发展到1997年的19.09万
元。累计赔付达 383.2万元。一套较为科学的风险互助工作制度在牧场已形成。这项工作开始
走向了标准化、规范化。风险互助制度的建立,保护了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经营体制的推进,
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保险意识,也锻炼了牧场保险队伍,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农垦特色的
农业保险新途径,为进一步推进牧场风险互助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1994年种植业参保面积3 984.2公顷,总保额3 256 455万元,风险互助金17 165万元,理
赔金270 000万元。
1995年种植业参保面积 4 362.8公顷,总保额3 509 865万元,风险互助金213 311万元,
理赔金900 000万元。
1996年种植业参保面积4 107.7公顷,总保额2 772 675万元,风险互助金124 770万元。
1997年种植业参保面积 4 657.1公顷,总保额2 772 675万元,风险互助金142 376万元,
理赔金2 000 000万元。
1998年种植业参保面积 5 018.2公顷,总保额4 516 434万元,风险互助金248 404万元,
理赔金62 631万元。
1999年种植业参保面积 5 098.7公顷,总保额4 191 688万元,风险互助金285 609万元,
理赔金62 952万元。
2000年种植业参保面积 4 340.3公顷,总保额3 304 180万元,风险互助金208 943万元,
理赔金796 4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