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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奶牛风险互助

第五节 奶牛风险互助



  

  为使牧场内从事奶牛生产经营者在发生风险互助责任范围内经济损失后得到补偿,保证恢
复生产,安定职工生活,以促进牧场奶牛业的发展,牧场依据黑龙江省国营农垦总局奶牛风险
互助管理办法,由牧场兽医部门承办。遵循“低保额、低赔付、风险共担”的原则。风险互助
金的提取比例为保额的5%,风险办收缴的风险互助金60%留农场畜牧兽医管理部门,40%上缴风
险互助管理部门。明确风险互助人义务、赔偿处理、优惠政策等有关事项。

  牧场于1994年成立风险办公室,设有专职人员负责开展风险理赔业务,风险办明确工作目
标,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互助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完整的档案资料,大力开展宣
传活动,下发宣传手册、宣传单,利用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对内对外进行
宣传,宣传面达100%。通过风险互助的开展,广大养牛户从中受了益。

  1994年牧场奶牛参保头数2 008头,总保额103.6万元,风险互助金7.4万元,理赔金3.1万
元,赔付率41.9%。

  1996年牧场奶牛参保头数2 400头,总保额246.4万元,风险互助金17.6万元,理赔金15.2
万元,赔付率86.4%。

  1997年牧场奶牛参保头数2 596头,总保额267万元,风险互助金19.09万元,理赔金8.9万
元,赔付率46.6%。

   和平牧场种植业风险互助情况统计表(1994~2000年)
  表8-4 单位:公顷 元



   种植业风险互助历年互助保额统计表(1994~2000年)
  表8-5 单位:元



   种植业风险互助历年赔付情况统计表(1994~2000年)
  表8-6 单位:万元 %



   种植业风险互助历年互助面积统计表(1994~2000年)
  表8-7 单位:公顷



   奶牛风险业情况统计表(1994~1997年)
  表8-8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