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红光农场的建立
第五节 红光农场的建立
1959年6月20日,海伦县人民委员会决定:以海伦农场九分场为主体,在叶家窝棚
建立海伦县红光农场。同时,把海伦农场八分场(陈家店、九里九)和董家中队划归红光农
场。同年7月,搬到海伦农场二站屯、北河屯的侯家、四道岗、大荒地、新发屯的居民陆
续迁回叶家窝棚居住。大牲畜、车辆、农机具等生产资料相继运进红光农场。以扎音河为
界,河北为海伦农场,河南为红光农场。红光农场建立后,党委和场行政领导组织全场农
工迅速投入到紧张的夏锄和麦收生产中。海伦农场八分场农工并入红光农场,部分干部和
土地及农机具暂时不动。
1960年2月,海伦农场八分场(陈家店、九里九)正式并入红光农场。农场组成了新的
总场、分场和生产队三级管理机构。
海伦县红光农场建立时基本情况统计表
196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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