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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管理体制的改变

第二节 管理体制的改变


农场隶属农垦厅时,原一分场的3个生产队和畜牧分场划归海伦县,为海伦县第二
良种场和种畜场。红光农场根据经营规模的变化,适当调整了农业生产管理机构,把全场
划分为4个分场和3个直属专业队,共16个生产队。
(一)第一分场(叶家窝棚),下辖4个生产队:一队(叶家窝棚)、二队(叶家窝棚)、三队
(大荒地)、四队(孙广屯)。
(二)第二分场(二道山子),下辖3个生产队:一队(二道山子)、二队(二道山子)、三队
(五道岗)。
(三)第三分场(陈家店),下辖3个生产队:一队(陈家店东)、二队(陈家店西)、三队(小
勾家店)。
(四)第四分场(九里九),下辖3个生产队:一队(九里九)、二队(九里九小东岗)、三队
(九里九小后屯)。
(五)种子队(新发屯)、畜牧队(刘玉珠)、直属队(头道山子)。
1963年8月25日,在红光农场党委会议上,研究了农场管理体制和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
(一)确定从1964年开始,实行场队两级管理,两级核算。
(二)确定高度机械化生产队:一分场四队和直属队。
(三)确定生产队规划。
1964年2月,为便于管理,农场把原来的4个分场和3个直属专业队共16个生产队,划为
6个生产队,实行两级管理,两级核算。
(一)把一分场(叶家窝棚)划为第一生产队,队部设在叶家窝棚,大荒地为第一生产队
作业点。
(二)把二分场(二道山子)划为第二生产队,队部设在二道山子,五道岗为第二生产队
作业点。
(三)把三分场(陈家店)划为第三生产队,队部设在陈家店,小勾家店为第三生产队作
业点。
(四)把四分场(九里九)划为第四生产队,队部设在九里九,小东岗为第四生产队作业
点,小后屯撤销。
(五)把种子队(新发屯)划为第五生产队,队部设在新发屯,刘玉珠屯为第五生产队作
业点。
(六)把直属队(头道山子)划为第六生产队,做为全场重点机械化生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