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东方红“五.七”干校

第三章 县管时期(1967.7——1972.1)

第一节 东方红“五.七”干校


红光农场自1967年7月1日开始再次归海伦县管辖。1968年10月,绥化地区革命委
员会在红光农场、海伦县陈家店林场、海伦县种畜场、海伦县第二良种场4个单位,创办
绥化地区革委会、绥化军分区东方红“五.七”干校。干校人员有绥化地区机关干部和绥
化军分区干部共400名左右,还有以干校学员子女为主的100余名知识青年。校部设在原红
光农场场部。干校进入后,重新组建了领导班子,取代了原农场革委会。11月份进行了反
“右倾”,原农场的机关干部,从书记、场长(包括结合到革委会的)到一般工作人员共
56人,被组织在一起,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揭红光农场的阶级斗争盖子,一直办到
1969年7月下旬麦收开始,方告结束。
1968年11月20日,中学“造反派”揪出了新派去的党支部书记阎海廷,24日召开全校
批斗大会。会上同时批斗了原红光农场党委副书记、现革委会主任李成林,批斗后,二人
被送入“黑帮队”改造。从此揪红光农场“漏网走资派”高潮在全场掀起。各队也都揪出
了“漏网走资派”,其他单位的基层干部也靠边站。
1969年夏锄生产中,各生产队农工上班忙于坐在地头学政治理论,干校领导成员又不
懂生产,致使草荒严重,群众称为“蓼吊子红烂漫,水稗草冲霄汉”。麦收、秋收时,作
业粗放,管理不善,粮豆平均亩产只有45公斤,亏损达173万多元。干校期间,由于没钱
花,只得卖掉原农场的470吨战备粮,并以农场名义贷款97万元,至今仍在农场的帐面上。
1969年10月干校撤走时,还带走原木1,000多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