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两项重点工程
第六节 两项重点工程
(一)海伦至红光60千伏输变电线路
1、申请
1981年,红光农场以红农字(1981)13号文件的形式,呈请黑龙江省农场总局和绥化农
场管理局,于海伦县至红光之间架设60千伏输变电线路。计划任务书同时报出。
2、批准
(1)绥化农场管理局,于1982年发了黑绥农局字(1982)11号文件,下达了投资指标,总
局一次性扶助投资88.9万元。
(2)绥化电业局,于1982年下发黑电计字(1982)487号文件,批准供电。
(3)海伦县于1982年发了海土办字(1982)84号文件,批准占用土地。
3、设计
海伦至红光60千伏输变电线路的输电、变电部分由黑龙江省农场总局设计院设计,土
建部分由红光农场基建科设计,并经绥化电业局(1982)46号文件批准。
4、施工与竣工
海伦至红光60千伏输变电线路,于1982年6月开始施工,1983年底竣工,1984年3月投
入使用。
5、效益
海伦至红光60千伏输变电线路投入使用后,解决了红光农场的全部工农业生产和生活
用电。在成本上,每一度电比原来用柴油机发电节省0.18元,每年可节省电费约24万元。
4年节省的费用相当于工程的全部投资。
(二)物资中转站
1、申请
红光农场于1981年,以红农字(1981)34号文件的形式,呈请黑龙江省农场总局和绥化
农场管理局,于海伦火车站北道口东侧建物资中转站——铁路专用线、油库和货场。
2、批准
(1)绥化农场管理局,于1981年发了黑绥农局字(1981) 114号文件,批准建中转油库
1,200立方米,铁路专用线1,200米,货场3万平方米。
(2)绥化农场管理局,于1982年发了黑绥农局字(1982)11号文件,下达投资指标72万
元。其中黑龙江省农场总局投资40万元,绥化管局投资20万元,红光农场自筹12万元。
(3)哈尔滨铁路局,于1982年发了哈铁批准字(1982)20号文件,允许建铁路专用线。
(4)黑龙江省土地局文件,于1982年发了黑土地字(1982)51号文件,批准征用土地。
3、设计
(1)铁路专用线,由哈尔滨铁路局专业工程队设计,哈尔滨铁路局工程师室批准。
(2)油库部分,红光农场自行设计,绥化农场管理局于1982年,下发绥化局便字(1982)
16号文件,批准设计。
4、施工与竣工
(1)铁路专用线,分两期施工。第一期工程于1983年3月开始施工,年末竣工。第二期
工程于1984年3月开始施工,同年6月 29日竣工。经哈尔滨铁路分局验收,交付使用。
(2)油库,分两期施工。第一期土建工程,于1982年5月开始施工,1983年12月2日竣
工投入使用。第二期储油工程,1984年秋动工,1985年10月10日竣工交付使用。
5、效益
物资中转站工程有铁路专用线1,200米,货物站台,仓库638平方米,储油罐4个,总
容积为1,200立方米。还设有油泵房、管理房,共441平方米。从1985年起,每年接转各
种油料约2,000吨,其它物资约1.5万吨,每年节省费用1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