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三篇 经济
第一章 农业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60年3月,成立生产科,副科长刘树方,工作人员7人,分别负责农业生产、农
机、畜牧和劳资工作。
1964~1967年,生产科长张洲仁,副科长刘树方,工作人员5人,负责范围不变。
1968年,生产科更名生产组。组长张洲仁、王永,副组长王景阳。
1970—1972年,组长李天柱,副组长王景阳、张洲仁、王琳。
1972年4月,劳资业务从生产组划出,成立劳资科。
1973年,恢复生产科,副科长薛凤祥、刘永才、刘树方,工作人员6人。
1977年,副科长薛凤祥、高云龙,工作人员4人。
1978年,科长薛凤祥,副科长高云龙,工作人员6人。
1981年,科长薛凤祥,副科长关忠贤,工作人员5人。
1982—1983年,科长薛凤祥,工作人员5人。
1984年,科长薛凤祥,工作人员5人。同年11月,薛凤祥提升为主管农业的副场长,生
产科同时撤销。农业生产由主管副场长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