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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粮油供应

第三节 粮油供应


1963年以后,随着农场隶属关系的变更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农场的粮油供应也有
了新方式。场部地区由供销科统一发放粮油,各生产队从联合厂领取口粮,由本队出纳员
开票,管理员发放粮油。
1968年以后,场部地区在服务队设粮点,各生产队仍然是到联合厂统一领取粮油,回
去分别发放给各家各户。1974年以后,粮食定量,按职工工种确定,多的45市斤,少的30
市斤,儿童按年龄,中学生同干部一样标准。食油每人每月0.5市斤,逢年过节,职工干
部食油供应量可以适当增加。粮食主要品种是面粉,其次是玉米楂子和少量小米。80年代
粮食供应品种又增加了大米,主要来源是用本场的豆饼和外地调换。
1984年以后,随着体制的改革,场部地区的粮点和联合厂合并,形成产销一条龙。面
粉食油供应标准不变,面粉每市斤0.185元,食油每市斤0.80元。粮食供应过程中,职工
凭供应本购粮。场部地区逢年过节,领粮职工增多时,退休老干部优先供应。
停薪留职人员,其本人和不上班的家属均吃议价粮,计划外生育的儿童吃议价粮。青
年参军和学生到外地上学,均从走后第二个月开始注销粮油关系;军人复员转业和大中专
学校分配来场的学生,均从报到上班的第二个月开始供应粮油。干部、工人或家属外出需
要粮票,可持单位证明和粮油供应本,到粮食科办理取粮票手续,从定量中扣除粮数。家
庭农场的职工和家属,一律吃自产粮,农场不再实行统一供应。

历年上交粮豆情况统计表
单位:吨
0000063;[/$$p]

各单位储粮库房仓囤统计表
单位:平方米
0000064;[/$$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