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外贸
第四节 外贸
1978年以来,随着农场各行各业形势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对外贸出口也有
了新的要求,既要增加出口品种,又要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多出口,创外汇,支援四化。
在这种形势下,外贸事业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怀和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从无到有,逐年
发展,经济效益也不断提高。为了适应农场外贸事业发展的需要,于1978年,成立了外贸
科,首任科长王琳,工作人员2人。1983年,陶洪福任科长,工作人员2人。1984年4月到
1985年12月,外贸科长由粮贸公司经理李维勤兼任,工作人员2人。
农管局年初制定计划,把出口指标下达到农场,农场按年计划指标安排生产,组织货
源。基本方法是出口商品先由本单位初检,然后集中到农场驻海伦中转站,经省商检局检
查,发给合格证,按预定时间成车外运。根据出口类别和对象,大豆一般直接发到大连或
秦皇岛,蕨菜发到大连,白瓜籽发到绥化、肇源、庆安和铁力等市县的外贸收购站,黄牛
直接发到广东省的深圳市,鹿茸送到省药材公司。
1978至1985年,共出口大豆7,109吨,黄牛227头,蕨菜152.07吨,白瓜籽55.33吨,
鹿茸1,492两,蜂蜜11.6吨。
历年出口商品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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