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 采购
第二节 计划 采购
1960年以来,在供销或物资部门设置了专职计划员和采购员,加强物资供销的计
划性。
1975年以来,在制定计划时做到生产、机务、基建、计财、物资等部门共同会审计划,
然后报场审批,制定计划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结合本场实际需要, 确定指标数量。物资
部门与需求单位按合同办事,克服了盲目采购及由此造成的物资积压超储的问题。
每年年初制定当年所需的物资计划,具体项目有:(1)化肥、农药、油料、煤炭;(2)
农机配件;(3)低值易耗件;(4)小农具;(5)其它物资。
据统计,1960至1970年间,各类物资的需要量大体是每年农机配件300万件,低值易耗
290万件,其它材料230万件。
197l至1980年,每年需要农机配件450万件,低值易耗500万件,其它材料350万件。
1981至1985年,每年需要农机配件367万件,低值易耗350万件,其它材料245万件。
物资采购渠道。1975年前没有采购网点,近者海伦县,远者省内外各地。有时是采购
员满天飞,谁能买到货,谁就可以外出采购。1972年到1977年,基本是从绥化农管局物资
供应站进货。1978年由总局三棵树物资供应站进货。1979到1985年,在省农场总局王岗物
资供应站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