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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供电站

第三节 供电站


农场于1981年,呈请绥化农管局、省农场总局、绥化电业局、省电力工业局批准,
由农场总局设计院设计 农场自己施工安装,接入国网电源。整个工程从1982年6月开始,
到1983年12月末,土建施工、线路架设、设备安装全部结束。经各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完全合格。1984年3月16日,红光农场投入国网用电。投入国网用电后,农场供电站随之
成立。供电站是独立核算单位,设有党支部、行政领导和财会人员。党支部书记张铁福,
站长亓化一。会计、出纳员各一人,全站干部职工共39人。在35名工人中,有保管员一人,
收费员3人,值班员7人,胶轮车驾驶员2人,外线工17人,锅炉工3人,门卫2人。
供电站位于场部地区最西端,整个占地面积为0.8万平方米。厂房426平方米,其中配
电室100平方米,办公室100平方米,机修室及零件库126平方米,备用柴油机发电室100平
方米。供电站管辖的主要设施是:95*钢芯铝绞线、60千伏30公里海红线一条;接至绥化
电业局设在海伦的一次变电所,主变容量为2,000千伏安的变压器一台,规格为60/10千
伏;场内10千伏配电线路4条,全长87公里,担负整个农场及海伦县陈家店、双河、井家
店3个林场的用电;全场配电变压器28台,装机容量为20千伏安至560千伏安不等。除此之
外,电站还有自制吊车一台,铁牛—55胶轮车一台。全场年用电1984年为150万千瓦时,
1985年为l75万千瓦时。
农场供电站实行全日制供电 执行一户一表,计量用电。电业管理、电量供用,按全
国供用电规程各项要求执行。投入国网用电后,农场的供用电步入了正规化、标准化的轨
道。1985年,农场供电站被评为黑龙江省电业局红旗单位。

场内务线变压器统计表
0000069;[/$$p]

用电量情况表
单位:万度
0000070;[/$$p]

电量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度
0000071;[/$$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