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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计划与财务管理

第二节 计划与财务管理


建场初期,农场实行一级管理一级核算的财务体制。整个计划与财务管理只配备3
人。当时刘力森任会计,负责财务全面工作,并兼计划员。出纳员李凤智,统计员吴润丰。
1952年,农场遵照农业部《国营机械农场农业规章》的要求,开始制定生产财经计划,
计划项目比较完整。农业部分包括轮作区土地利用计划,农作物生产计划、优良品种繁殖
计划、病虫害防治计划、肥料收集与施用计划、耕作计划等。按照计划组织农场的一切生
产工作。当时虽然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办法比较简单,规章制度既不完善,也无经验借鉴,
但是却为农场的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奠定了基础。同年,农业部颁发了《国营农场职工奖
惩暂行办法》,计划财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了各种生产与消费定额标准,对农
场计划与财务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54年至1958年,计划与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了经济核算和实行计划管理的原则。
当时的经济核算制是社会主义实行计划管理组织生产的方法,在实行经济核算制的当时,
实行生产计划和财务计划的统一。制定计划由场长亲自负责,并经职工反复讨论后实施。
通过劳动竞赛和技术测定等途径,制定切实可行的定额管理办法。
1995年至1963年,农场规模扩大,农场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两级核算,即总场、分场、
队三级管理,总场与分场两级核算,总场会计负责全面核算。全场共有4个分场,第一分
场会计候敏,第二分场会计邵井祥,第三分场会计单继彬,第四分场会计吕清源。各个分
场由会计主持全面计划、统计、财务工作,当时财务管理不够严格,手续制度也不健全。
1964年2月,全国农垦工作会议后,农场由三级管理两级核算改为两级管理两级核算,
撤销分场建立生产队。生产队为基层管理和核算单位,全场共建立6个生产队。第一队会
计陶洪福,第二队会计单继彬,第三队会计吕清源,第四队会计张景彬,第五队会计许文
政,第六队会计乔殿武。总场设计财科,负责全场财务工作。同年7月,农垦部颁发了《国
营农场工作条例》(草案),农场的一切,财务活动比较严格地遵守了国家财政经济政策、
法令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财务制度。每年都认真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年终进行决算,农
场的收支纳入了国家预算管理,不以收抵支。农场按政策上交农业税、工商税、折旧基金、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国家对农场的基本建设资金,四项费用以及计划内合理亏损予以审核
拨款。农场对于各项资金加强管理,对流动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分别管理,分别使用,流
动资金核定了定额。农场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财会制度,全面、及时、如实地记录和
反映财产、资金的增减变动,成本费用的升降,以及经营成果的盈亏。成本核算基本按业
体进行,农业主产品小麦、大豆、玉米按产品项目进行。从场部到生产队基本配齐了专职
财会人员,财务管理开始走上正轨。
1964年,农垦部又颁发了《国营农场计划管理试行办法》(草案),农场计划管理工作
有章可循。计划工作基本做到全面地,正确地、坚决地贯彻执行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
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在确定计划指标时,基本上能够从实际出发,把主观能
动性和客观可能性结合起来,把革命干劲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能够贯彻和执行勤俭建国、
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各项计划努力体现增产节约,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改善劳动组织,
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扩大积累的原则。计划内容同计划指标与现
实基本相似。
这一年,全国国营农场会议确定了农垦工作方针,继续高举毛泽东思想和总路线的红
旗,坚持政治挂帅,坚持群众路线和三结合的方法,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自力更生、
奋发图强的精神,学习解放军、学大庆,学大寨、学先进场,开展比学赶帮的社会主义劳
动竞赛,促进了农场职工、干部思想革命化。要求提高产量和生产率,降低成本,保证完
成和超额完成向国家交售商品粮、畜产品和工业原料的任务。在上述精神的指引下,农场
抓扭转亏损,增加盈利工作,发动广大职工群众找差距、查漏洞、挖潜力,做到任务、指
标、扭亏期限和措施三落实。
1964年至1965年,在社教运动中清除了一些在经济方面有问题的四类干部,收缴一部
分赃款、赃物,严肃了财经纪律,调整了各级财会队伍。
1965年到1966年,“文革”初期,贯彻农垦部“五条”批示和“十六条”规定,在此
期间,财务管理工作围绕工资改革做了大量工作。
1967年4月,由于“文革”极左路线冲击,又恢复了原基本工资计酬形式,财务管理
工作也随之转变。
1968年,绥化地区军分区“五?七”干校接管后,原农场财会人员被解职上学习班,
由干校人员接管财会工作。由于这些人根本不懂农场的财会管理工作,造成财务管理工作
混乱,甚至有些人犯了错误,这种情况延续到1971年。
1972年,农场在省国营农场管理局的领导下,整个计划,管理基本延续“文化大革命”
以前的管理办法。后勤组改为计划财务科。计财科的工作人员都是“文革”前的老财会干
部,农场的计划财务工作重新得到恢复。
1976年,省成立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和绥化国营农场管理局。农场在两级党委的
领导下,计划财务工作有所加强。
1978年以后,在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指引下,农场计划、财务工作开始了新的时期。
整个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贯彻执行了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物
监督,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做
到了有效地筹集资金和使用资金,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另外,坚持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实
行民主理财,实行经济核算,进行经常性的经济活动分析,充分挖掘农场内部潜力,不断
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使农场扭亏为盈。
农场实行计划管理,有一套比较完整的计划体系和全面的考核标准。从供应、生产、
销售、劳动工资等方面都实行了编制计划和计划控制,努力加强财务计划管理。每年按照
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结合本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既积极稳妥、又留有余地的生产财务
计划。农场在财务管理方面,对固定资金、流动资金、专项拨款、专用基金、基本建设资
金等实行正确的使用和管理,并按照成本核算规程,对农场的各业、各类产品项目进行了
细致缜密的核算。
1979年以来,国家对企业实行了财务包干办法,计划工作和财务工作重点转到为生产
建设的轨道上来,农场实行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和经济核算制。
1981年,农场实行了生产责任制,在职工分配上解决了“吃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的问
题。计划财务工作围绕落实经济责任制开展工作。实行统一计划,产品统一处理,奖惩办
法统一制定。
1982年,随着经济责任制的不断完善,计划和财务工作转移到以落实经济责任制、全
面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1985年,随着农场经营体制的变革,计财科又增加了一项合同管理,负责总场与各家
庭农场之间合同的签定、执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