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固定资产
第三节 固定资产
红光农场在1948年建场时,固定资产总值仅有3万元左右。当时固定资产划分的标
准是:使用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相当于现在低值易耗品。所谓固定资产均属旧社会遗留
下来的小农经济生产所使用的生产工具,如马拉石滚、石碾、石磨等。役畜也在固定资产
管理范围内。这些固定资产虽然价值低廉,但在当时是农场的主要生产资料,是农场的主
要财产,对农业生产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1953至1956年间,农场由海伦县农业科主营,固定资产原值增加到9.5万元,其中有
基本建设投资1.2万元,无偿投资拨入0.8万元。农场添置了一批畜力农机具,有马拉单铧
犁、双铧犁、10行播种机、搂草机、摇臂收割机。1953年,又从海伦县孤儿院弄来一台苏
制蒸气锅驼机。
1957年,由海伦县农业局主管,固定资产增加到10万元。
1959年1月1日,按照海伦县人民政府决定,农场并入海伦农场,为该场第九分场。移
交时固定资产原值11.6万元。同年7月,又从海伦农场分出来,成立海伦县红光农场。这
时农机具64台件,运输设备有胶轮大车40台,花轱辘车23台,大铁车5台,还有耕牛155头,
役马580匹。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达32.7万元。
1960年,海伦县组织大开荒,从农村社队平调一大批拖拉机,进行开荒。当年建了48
栋跃进式的土草结构家属宿舍。全场有国产首批东方红—54型拖拉机21台,捷克产热特—25
型8台;苏联产德特—25型一台;罗产尤特兹—45型3台,国产北京—3,0型牵引联合收割
机11台;各种机引农具82台,解放牌汽车3台,24千瓦、12千瓦发电机各一台。并且有修
理设备简易车床3台,电焊机2台。年末固定资产原值猛增至206.1万元。
1962年,开荒基本结束,全国正在纠正“一平二调”风。将无偿调入的拖拉机又退回
给农村社队。退回固定资产原值计56.5万元。当年购置了一些修理设备,有比较先进的
B—650型牛头刨床一台,铣缸机、磨缸机、台钻、立钻、试验校正器等。制米设备也增加
了3台,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达到224.5万元。
1963年,农场移交给省农垦厅,当年购置了拖拉机、农机具以及电器设备、修理设备、
国产切削设备。到196S年,拖拉机38台,联合收割机18台,汽车6台。固定资产原值达290
万元。
1969年,购置了各种机引农具31台件,制粉机2台,X光透视机一套,固定资产原值达
300万元。
1970至1980年,国家相继投资403万元。企业自筹以及利用更新改造基金购入各类国
产的农牧机械,固定资产原值已达到945.5万元,净值710万元。
1981至1983年,又先后向银行贷款180万元,购入一批进口的收获机械。到1983年为
止,固定资产原值已达到1,346.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达到1,019.5万元。1984年,各种
拖拉机123台,折合为277.6标准台。链轨拖拉机69台,其中有国产新型东方红—75型拖拉
机41台,东方红—54型拖拉机28台。轮式拖拉机54台,其中新型上海—50型29台,铁牛—55
型10台,丰收—35型5台,东方红—28型7台,沈阳—60型3台。联合收割机69台,其中自
走式49台,牵引式20台。汽车33台,其中裁重汽车28台,油槽汽车2台,大小客车3台,摩
托车2台。各类机引农具493台件,运输机具62台件。有修理设备及车、铣、刨、插、钻、
切、削等加工设备20台件,房舍7.7万平方米。各种设备不断增加,固定资产相应增多。
1985年,由于经营体制的变革,有部分机器有偿转让给家庭农场,价值16.2万元,出
售农机具价值4.1万元。1985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达1,325.5万元,净值达93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