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计划生育
第四节 计划生育
红光农场计划生育工作,最早开始于1965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时期。当年8月,
上级派来了以队长李树林、副队长周刚为首的省医疗队。除了为职工群众防病治病以外,
重点是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当时号召两个孩子以上的父母做节育手术,经过一个多月的宣
传教育,全场有28名育龄妇女和7名男性做了结扎手术。
文化大革命时期,计划生育也受到影响。时起时浮,抓得不力,收效甚微。
1978年,农场计划生育有了新的起色。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场党委的重视和
领导下,工作进展迅速,成效显著。首先,场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党委常委赵丽
娟任负责人,成员有吴淑嫒、杨合祖等。职工医院成立了手术队,做手术310例。尽管这
样,人口自然增长率还达到28‰。
1979年,在中央“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下,继续深入地开展计划生育宣传
教育工作。党委挂帅,业务部门具体抓,卫生人员当参谋,当年做节育手术570例。此外,
场根据上级精神制定了计划生育16条,党委召开了表彰大会,对申请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
子的62对育龄夫妇各奖励人民币150元,使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26‰。
1980年4月,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号召:晚育、优生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为
了贯彻这一精神,在全场掀起计划生育工作新高潮,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首先,
召开大小会议8次,还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宣传计划生育的重大意义及党的有关政
策,进一步肃清了几千年遗留下来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以及“养儿防老,早养儿
早得济”等封建意识,提高了广大职工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其次,进一步健全了
组织机构,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由党委书记刘福吉任主任,纪委副书记刘井泉任副主
任,成员有工会、妇联、医院的负责人和卫生部门主管计划生育的人员共13人。下设计划
生育办公室,由副院长孙振寰任主任,成员有卫生科主管计划生育的人员2人。此外,还制
定了奖惩措施,生二胎罚款300元。全场出现了书记挂帅,全党动手,全民发动,人人讲计
划生育的大好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开创了新局面。这一年,共做节育手术70例,人流99例,
上环77例,节育率达88%,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9‰。
1981年4月,党中央发出了《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一封公开信》,全场上下层
层召开党、团员大会,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制定了措施,乘胜前进,一跃跨
入了绥化农管局先进行列。当年做节育手术12例,上环76例,使节育率达94%,人口自然增
长率降到7‰。
1982年,又做输卵管结扎9例,放置宫内节育器67例。到1982年末,全场共有育龄夫妇
1,923对,女结扎1,176人,全场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255对,其中办理独生子女证的211
人,独生子女率占83.3%。分别被海伦县,黑龙江省和农牧渔业部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1985年,全场共有已婚育龄妇女2,419人,其中已做结扎手术的1,197人,上环的480
人,只生一个孩子的70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7‰。
计划生育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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