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机构设置 农场机关的机构设置基本是有利于发展各项生产,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本着改革和稳定相
结合的原则,以减员增效为目的,强化科室的指导与服务功能,人员配备更趋合理。进入90年
代,机关曾做过3 次较大的范围的改革。第一次是1993年2 月,第二次是1996年2 月,第三次
是1999年1 月。第一次改革机关设5 办、1 科、1 委。即党委办,审计监检办,行政办,企业
管理办,经济协作办,计划财务科,工会委员会。包括场领导在内,定员42人。第二次改革机
关设3 办、5 部、1 委。即行政办、生产办、开发办,经管部、劳资部、纪审部、组宣部、事
业部,工会委员会。包括场领导在内,定员49人。第三次改革机关设4 办、2 部、1 科、1 委。
即行政办、生产农机办、企业管理办、水利建设办,政工部、劳保部,计财科,工会委员会。
包括场领导在内,定员43人。
农场机关部门及领导更迭表
(1986~2000年)
表1-3
续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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