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事业单位的改革
第二节 事业单位的改革
1986年以来,农场为了精简工作人员,压缩开支,对文教、卫生、公安、司法、武装、交
通、通信、电视等事业单位的改革,也在不断寻求新的路子,迈出新的步伐。
这些单位大体上实行了科、局、庭长负责制,采取定员定编,经费包干,经费与工资挂钩,
节余留用或节余分奖,超支扣发留存工资的办法。1998年以来医院实行了科院长个人承包经营。
2000年电视台实行以“台”养“台”,自收自支的管理办法,在经费包干的基础上,承包者在
经费使用、人员任用、开展业务等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