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机监理
第四节 农机监理
一、完善监理机构
依据《农机安全监理规章》和《黑龙江省农机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1986年,农场
成立农机监理所,设3 名监理人员。农机监理所设在农机科,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每个农业
单位设一名农机安全检查员,由机务副队长兼任。建立岗位责任制,分头把关。首先搞好宣传
教育工作,在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初期,主要通过培训班或召开会议的方式进行。1992年7
月后,每年又通过开展电视讲座的方式,宣传安全常识,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使驾驶人
员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遵章驾驶的重要性,既懂得了安全教育知识,又提高了业务水平。尤其
注重搞好上岗前的安全教育。80年代末,实行上岗前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方法,设立安全
教育登记薄,由受教育者在登记薄上签字。其次是做好清档建档和办理证件工作。从1987年春
开始,监理人员侧重抓了这两项工作。对部分有档案无车、无证或有车、有证而无档案的驾驶
人员和车辆进行了清理。没有档案的重新建档。档案内容不健全的进行补充,以后逐年坚持。
为轮式车驾驶员办齐三证,避免无证驾驶。再次是做好田查路检工作和检审,对违反规定的人
员给予严肃处理。在春检、秋检中,按有关规定严格有序地进行,不放过任何隐患和漏洞。在
田查路检中,特别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车辆外卖,但不办理异动手续;另一个是外地买农场的
车,仍然挂农场牌照。发现这两方面问题,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前者补办异动手续,后者缴回
牌照、行驶证,从而规范了车辆管理。仅1989年,就缴回牌照8 个、行驶证3 个。同时搞好规
费收缴和统计报表工作,力求准确及时,按政策执行。
二、处理农机事故
1986年处理5起。其中田间作业时造成的事故2起,分别是第九生产队东方红-75拖拉机05
号机车伏翻烧瓦,第五生产队东方红-75拖拉机06号机车伏翻时气门掉入气缸导致捣缸。道路
行进中2 起,分别是第十二生产队东方红-75拖拉机-21号机车拉秋菜滑进道沟,造成主机连
杆弯曲。第十生产队东方红-54拖拉机08号机车在道路上高速行驶,拐弯时履带脱轨。场地停
车后一起,即第五生产队铁牛-55拖拉机02号机车停车后忘放水,将机体和缸盖冻坏。农场视
损失和影响情况,分别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和负有间接责任的机务副队长进行了批评和处
罚。
1987年12月19日,十一队一台上海-50轮式拖拉机拖车在晒场摘去插销后自动滑坡,造成
两车相撞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1988年3 月19日,农场进行了裁决。事故责任人做出赔偿,
同时给予队长和主管的机务副队长以相应的处分。
1991年7 月24日,九队一台E-512 收割机驾驶员把机车让给无证人员驾驶,去十队加工
配件。车上乘坐3 人,其中割台上2 人,粮箱上1 人。当行至离十队2 公里左右与别的车辆会
车时,违反驾驶规定,险些使联合收割机滑入沟内。农机监理所进行了严肃处理。
1991年10月8 日,五队一台E-512 收割机在拾禾大豆过程中,由于秋雨大土地超饱合,
靠一台链轨拖拉机牵引作业。上午9 时30分,收割机因气门折断驾驶员未及时发现。酿成重大
捣缸事故,造成整个发动机报废。不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直接影响了秋收生产的正常
进行。农机监理所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妥善处理,以避免类似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