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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粮食收购

第二节 粮食收购



1986~1993年,农场正处在兴办家庭农场并逐步向理顺和完善阶段过渡,各生产队的土地
大部分都由领导干部参加的大组承包经营。农场实行的粮食政策是:在完成国家定购粮和满足
种子、口粮、饲料后,对剩余的商品粮,全部由农场粮食部门统购、统销、统管、统筹。

1994~1995年,农场处于全面兴办家庭农场阶段,土地、机械、核算、经营四到户。土地
经营方面实行责任田、口粮田、饲料田、市场田的“四田制”。在粮食管理上执行的是定购粮
禁销政策。各家庭农场必须无条件完成农场下达的定购粮指标,定购粮收购执行国家的粮食收
购价格及等级标准。留足口粮之外的剩余产品要由农场议价收购,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密
切配合粮食稽察部门严格控制场外商贩入场收购,特别是在各生产队没有完成定购粮任务之前。

1996年以后,由于粮食市场放开经营,农场对粮食管理也实行减购放销的政策。对完成规
定的上交粮任务和留足种子、口粮的家庭农场,允许剩余产品自销。农场粮食部门采取高于海
伦市粮食市场每公斤4 分的价格,参与市场竞争,实行议价议销的方式收购家庭农场剩余的产
品。截止2000年,农场议购议销粮食7.8 万吨,其中小麦5594吨,大豆6.57万吨,玉米5878吨,
水稻362吨。

农场粮油经销公司(前粮贸)历年来都非常重视粮食收购工作,每年粮食收购前,都召开
一次各生产队书记、队长及大户家庭农场参加的粮食征购会议。结合省粮食厅及农场总局最新
的粮食政策,出台农场具体的粮食收购办法。1990年以来,农场在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
对职工家庭农场搞好优质服务的同时,投资近10万元对粮食化验等设施进行设备改造。高精度
的水分速测仪、天平和容重器,使检测手段更先进,20吨地中衡每年都由海伦市计量检定所检
测两次。化验室录用的人员都是经过省粮食学校培训过的专业技术人员。

   粮食议购议销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3-25 单位: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