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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设备管理

第十二章 电力

第一节 设备管理



农场供电站自1984年3 月16日投入国网用电,海伦市至农场(海红线)距离30公里,共竖
线杆178 个,电压等级为60千伏,批准日用电量5000度,全场主要用电单位都配置了变压器,
各生产队设有专职电工,实行双向管理,即行政由生产队管理,业务由电站指导,1985年农场
供电站被评为黑龙江电力局“红旗变电所”。

1986年12月,在东北三省红旗变电所评比中,农场供电部被评为东北电网用电单位“红旗
变电所”。

1987年12月,红光乳品厂投产,用电量大增,经农场申报,绥化电业局批准,在原日电量
5000度的基础上又增加2000度,满足了生产生活用电的需要。

1988年起,供电站开始对老型号变压器进行更新和淘汰,到1995年老型号变压器只剩7 台,
计1020千伏安,线变损失率由35%逐步下降到21%。

1989年,供电站参照标准化变电所的需求,从设备、管理、技术要求等方面逐项落实,同
年末在黑龙江省电力局标准化变电所评比中红光供电站被评为黑龙江省电力局标准化变电所,
达到了最高的标准。

1996年5 月,绥化电业局用电处和设备调试检验处对供电站所有的高低压用电变电设备进
行了全面调试和检查,完好率达100 %,保证了电网输电和用电的正常运行。

1999年初,供电站又增加了六组电容储能设备,投入运行后状况良好,满足了继电保护,
开关机在正常状况及事故情况下动作的要求,为变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了安全系数,并对防
雷保护及接地装置进行了一次接地电阻测试。结果表明,达到了“过电压保护规程”规定的标
准,经绥化电业局验收,所内设备全部达到一类标准。

自建站以来,供电站坚持规范化管理,标准化作业的工作方针,注重安全生产,保证设备
的安全运行,年平均巡视设备26次,出动人力94人次,共排出事故隐患21处(次),保证了辖
区内生产生活用电,1998年末实现安全生产5392天,并连续15年被农场评为先进单位,1999年
2 月被农垦总局党委和农垦总局命名为文明单位。

   红光供电区变压器装置分布情况表
(2000年)

表3-28



续表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