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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干部转正

第三节 干部转正



农场在干部身份的管理方面,一直执行的是合乎转正条件的一个都不落,岗位竞争中一个
都不保的政策。十几年来,按行业、按系统共有73人转为国家正式干部。

1987年5 月25日,绥垦局发(1987)11号文件根据黑人联字(1986)37号文件《关于解决
干警法警改干遗留问题的意见》,批准王忠仁、苏建华、冷勇、杨永发四人转为正式干部。

从1989年开始,农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考试录用干部制度。开考科目有哲学、政治经
济学、历史、语文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农场首次考试录用干部的人员中关锐、杜文兰、谢连
霞、张江四人通过考试,转为干部。1989年12月31日,以农总党组干字(1990)40号文件下发
农场,通知批复意见。

1991年,在考试录用干部这项工作中,又增加了考核的内容,考试占70分,考核占30分。
其中考核分主要依据工作年限,不同级别的先、优、模划分不同的分数等级。这次农场有6 人
通过考试考核,1991年5 月20日,农总党组干字(1991)12号、18号文件批准于春洲、王民、
袁凤有、陈伟民、李景山、姜绍华6 人转为正式干部。

从1991年以后,农场企业内部基本没有转干指标,只有公、检、法、司和教育系统屡有转
正指标,农场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并按时参加管局组织的考试。19911994年,先后有7 人被
转为国家干部,分别是崔永清、陈亚辉、刘明海、周立萍、刘广义、于永峰、孙长学。1995年
按照绥垦人字(1995)1 号文件精神,对于合乎规定的条件,即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
年龄限定在45周岁以下(但教龄超20年或小学高级教师可适当放宽到男55周岁、女50周岁),
连续任教5 年以上的以工代教人员,通过考试吸收为办公教师。1996年至1998年共转为正式教
师32人。

1994年,农场公、检、法、司系统内下达考试录用干部指标。通过考试考核,王华等26名
干警被吸收为正式干部。1994年4 月1 日,农总人干(1994)9 号文件,下发了录用干部名单
的通知。

除了在职干部中进行考试录用国家正式干部外,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在非在职人员中也
落实了此项工作。1999年4 月12日,农场待岗人员王淑萍通过考试转为正式干部。

   各类干部转正情况统计表
(1987~1997年)
表4-6


  
续表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