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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落实科技人员待遇

第六节 落实科技人员待遇




2000年,农场有在岗科技人员近180 人,他们成为企业领导层的中坚,科技实践的骨干。
15年来,农场在紧紧依靠这批人实践科技兴场的宏大事业中,尽可能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并
落实一系列的科技人员待遇。

一、岗位津贴

1987年,农场以红农字[1987]第4 号文件下发,对张宝祥等21名科技人员向上浮动一级
工资,作为农村乡镇科技人员岗位津贴。牟树忠等六名科技人员向上浮动一级工资,作为乡镇
科技人员岗位津贴。根据黑教字[1985]63号文件规定,杨景春等五名科技人员,享受其它地
方科技人员津贴,每月7 元。

1988年,根据农总[1985]20号文件规定,经场长办公室会议审查,绥化农管局人事处批
准,马泽军等七名科技工作者浮动一级工资作为岗位津贴;根据农总[1987]109 号文件规定,
刘醒浮动一级工资作为岗位津贴;根据黑政发[1984]46号文件规定,边忠春等8 名科技工作
者向上浮动一级工资,作为科技人员岗位津贴。

1989年,农场以红场发[1989]第40号文件下发,对关忠贤等130 人提前固定一级工资,
并在固定的基础上再向上浮动一级工资。另外,对关忠贤等145 名符合享受岗位津贴条件的人
员,分别按规定享受岗位津贴8 元、12元。至此,农场按照绥垦局发[1988]26号文件规定,
全面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此项工作由场人事科具体审批执行并处理日常性工作。截止到2000
年末,已有126 人享受岗位津贴待遇。

二、报刊费

1993年10月,根据管局人事部门的口头指示精神,农场公安局、法庭、卫生等事业单位的
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书刊费。1994年1 月,企业职工每人每月享受4 元、6 元、8 元的
书刊费待遇,其中初级职称享受6 元,中级以上职称享受8 元。1999年,企业职工每人在原来
的4、6、8元的基础上,又增加10元。报刊费的发放,从1993年以来一直采取将报刊费的50%
部分以工资形式发放,另外的50%由农场统一发放报刊、资料。

三、科技津贴

1988年以来,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农场一直执行对科技人员工资4 年一浮动、8 年一固定
的办法,作为科技津贴待遇。1997年以后,根据黑垦局[1995]291 号文件规定,变科技津贴
逐年浮动的办法为按月发放。此办法率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安、法庭、教育、卫生、交通科)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技术员以上职称,从事专业技术或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中执行,后农场其
它行业的科技工作者也按此文件落实科技人员待遇,农场以红场发[1997]9 号文件做了具体
说明,具体要求及条件见下表。

   农场科技人员津贴标准表(事业)
(1997年)
表4-7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