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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纪检监察

第五章 纪检监察



1986~2000年,农场共召开三次党代会,产生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1991年,农场机构改
革工作中,根据农场的实际情况,农场纪委与行政监察科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种职能。
15年来,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从“保护、监督、惩处、教育”的四项基本职能出发,全面开展
了纪律检查工作。认真抓了以整顿党的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党纪、党风和党性教育,党员队伍的
素质得到提高;加强了各级党组织的廉政建设,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明显增强;加大了对各
种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遏制了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认真纠正了行业上的不正之
风,对于加强党的廉政建设,促进党风的逐步好转,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创造了极好
的外部环境。1993年农场被总局党委评为“清理内外部欠款先进农场”。1998年农场党委被总
局党委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农场纪委监察科也曾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1991年在分局纪委监察局第三次“铁案杯”评比中获一等奖。1995年被分局纪委监察局评为先
进集体,1999年被总局党委、农场总局授予“垦区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称号。纪委监察科长田
兆才由于工作突出,1993年被总局党委授予“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1996年被总
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授予“垦区纪检监察战线办案能手”,1996~1998年连续3 年被分局评为纪
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