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案件查处
第三节 案件查处
违纪案件:1986~2000年,共查处党员贪污、腐化堕落、失职渎职、违反财经纪律等方面
的违纪案件32起,受党纪处分的22人,在22名受处分的党员中,开除党藉的5 人,留党察看的
2 人,党内警告的10人,通报批评的5 人。从而严肃了党的纪律,纯洁了党的队伍。
另外,农场纪委集中力量抓了“经打”工作,并加大了惩处的力度。农场“经打”工作从
1985年7 月开始,到1987年12月结束,历时近两年半的时间。常年抽调纪委、公安、计财、工
商、武装等部门得力人员参加此项工作。在“经打”工作中,共涉及各类人员200 多人,其中
党员干部25人,非党干部5 人。立案22起全部结案,共收回各种零件物资1143件,核款39410
元;收回各类欠款23.5万元,粮票4888斤;收回盗窃和分散粮食近15万斤。在整个“经打”过
程中,受到党纪处分的4 人,行政处分的35人,罚款和没收非法收入的9 人,移交司法机关处
理的1 人。
信访案件:1986~2000年,结合农场党委开展的反腐倡廉、反贪污反受贿及专项清理工作,
农场纪委共受理查处党员、群众申诉、控告、举报信访案件共231次,结案率达100%。自1990
年实行“党委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以来,十年来共接待来访人数达300 余人,特别是下基层
挂牌接待信访,实行现场办公,不仅增加了办事效率,减轻了职工的负担,同时也密切了干群
关系,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