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安
第一节 公安
自1983年7 月成立绥化农垦公安局红光分局以来,随着农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
的发展,公安分局所承担的任务不断增加,人员也多次进行调整和充实,武器装备也进行多次
更新和加强。1986~1992年,公安分局共有干警32人,为建局以来干警人数最多的时期。下设
刑侦股、治安股、政保股、户籍股、行政拘留所、交警队、派出所、消防队、巡警队。1993年,
公安分局干警由32人减编到16人,下设刑侦股、治安股、户藉股、叶家中心派出所、行政拘留
所、交警队、消防队。人员除刑侦和治安股编制仍保留在4 人以外,其它股所人员都相应减编,
消防队留一名司机外,战斗员由值班干警承担任务。1998年红光公安分局变更为红光派出所建
制,行政拘留所和叶家中心派出所相继撤消,干警编制为17人,所长顾显文、教导员刘生。
红光派出所在农场党委和绥化农垦公安局的双重领导下,以服务于农场经济建设,保一方
平安为己任,保持了农场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繁荣的局面。继1983年组织和实施了
“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三大战役以后,红光派出所又相继开展了为期3 年的“春季
严打”、“冬季严打”、“反盗窃斗争”、“打团伙、追逃犯、治爆辑枪”等16次较大的战役,
积极组织和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救灾抢险工作,同时还结合农场实践培养和锻炼了一支作
风顽强、素质较高、业务过硬的公安队伍。为此,红光派出所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1992年省
农场总局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农场召开,成为全垦区政法战线10面旗帜之一。1992年8 月,农
场总局政法委下发文件,提出“向红光分局学习”的决定,并荣立省公安厅集体二等功,奖励
三轮摩托车一辆。1993年3 月,时任公安分局局长的郭君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优秀干
警”荣誉称号,并获“五一”劳动奖章。15年来,红光派出所先后有12人次获省、总局奖励。
一、刑侦
刑侦股于1983年建立公安分局后设立,1996年变为刑警中队,股长或中队长分别由刘昆、
苏建华和肖明林担任,人员编制一直保持在3 至5 人。担负着侦察破案,同各类刑事犯罪进行
斗争的艰巨任务。1990~2000年,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26起,特别是1998年9 月侦破的系列入
室盗窃案,充分显示了刑侦干警技术过硬,办案果决的精神。
刑警中队注重运用现代技术侦破手段。1986年后,增加了现场勘察箱、静电吸附器和暗室
设备等技术设施。1998年,又购进一部新型的现场勘察箱和照像器材,使中队的侦破器械趋近
完备。
1996年以来,中队的干警轮流参加了公安部中国刑警学院刑事侦察班,进行业务培训,队
长苏建华参加了省公安厅举办的刑警队长学习班。另外还建立和完善了指纹、票证、轮胎花纹、
纸张、文字等一系列的情报资料档案。2000年,绥化农垦公安分局在农场召开刑侦基础工作现
场会,红光刑侦基础工作的典型经验介绍得到上级领导的赞誉,并被评为全分局刑侦基础工作
第一名。
二、侦破重大案例简介
侦破“94.1.16 ”盗牛案
1994年1 月16日,农场居民董乃生报称:家中奶牛昨天夜里被盗,刑侦人员对现场进行勘
察,依稀可辩奶牛朝海伦方向行走的印迹。由于公路正中央路面光滑,盗牛人牵牛在公路边或
公路旁的农田内行走,足迹断断续续。副局长苏建华带领破案小组经过10多个小时的侦察,步
行30多公里,在护林乡的一村民家找到刚刚卖掉的奶牛。并于5 天后将盗牛人于国臣抓捕归案。
侦破“系列入室盗窃案”
1998年9 月22日,农场二委杨玉启家窗户被撬,放在木柜内的17万元现金被盗。苏建华与
干警在现场侦察中取得一枚留在柴油桶上面的足迹。初步确定了作案人的年龄、身高、体重等
基本特征。经过侦察分析,发现案发现场、作案时间、作案手段与连日来场部地区发生的盗窃
案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初步推断为青少年作案,并将此案作为侦破系列入室盗窃案的突破口。
经走访排查,两名嫌疑人进入侦察员的视线,其中五队学生王某经常逃学,夜不归宿,经常在
游艺厅过夜。案发后两个小时,在场部地区一家录像厅找到王某,经对其脚上穿的回力鞋的鞋
底花纹比对,确认该人与现场遗留的足迹花纹一致。然后,对其进行讯问并人身搜查,在王某
身上搜出现金二万余元。王某供认了全部作案事实。并提供和供认了场部地区接连发生入室盗
窃案的全部事实经过,其余案犯接连抓捕归案,系列入室盗窃案至经告破。
侦破“1.15”盗窃案
2000年1 月15日,场部地区闫万东报案:昨天夜里录像厅内的电视机、影碟机被盗。现场
侦察,作案人是将窗户撬开后入室,将门上暗锁从里面打开拿走物品离开现场的,现场没有留
下特别的印迹。经过侦察、分析和人员排查,初步将重点嫌疑人确定在孙某等人身上。16日将
孙传唤到中队,孙矢口否认。经进一步调查,得知发案当天夜里,孙某家中曾经来一名串门的
护林乡李万山村的农民。侦察员当即赶到李万山村找到该人。通过交待政策后,该人提供了当
时在孙某家住宿情况:孙某在发案的当天夜里1 点多钟出去了,大约二个小时后,孙某回来后
上炕睡觉。得到这一新的线索后,侦察员又对孙进行传唤,并进行了住户搜查,在其家中的南
园子柴草垛中搜出全部被盗物品。此案犯移交上级公安机关处理。
三、治安
1984年,红光派出所(原公安分局)设立治安股,人员编制常年保持在4 人,具体负责辖
区内的治安防范。治安案件的处置、流动人口管理、公共场所管理等。本着“以防为主,打防
结合”的工作方针,派出所一手抓防范体系建设,加强对全场基层单位32个治保会、28名专职
治安员、138 名更夫的检查指导,建立了治安员每月25日例会制度和半年的培训制度,定时与
不定时地对各单位更夫的检查制度等;1986年后还侧重加强了基层单位的治安室建设,治安室
内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流动人口管理》和“五簿一册”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全场形成较
为完善的防范网络。一手抓各类治安案件的查处,15年共查处各种治安案件203 起,涉及违法
犯罪人员275 人,行政拘留184 人。
在治安管理方面,治安股强化了对易发治安案件场所的管理,建立了治安管理档案,对录
像厅、台球室、电子游戏厅、书店等文化娱乐场所发放治安管理登记证,对集市贸易以及饮食
服务行业实行巡回检查、“110 ”热线联系制度,及时监控和查处各类治安事件。
为强化场部地区的治安防范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作战的
工作指示,于1990年1 月,红光派出所成立巡警队,编制5 人,是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经考试
考核录用的。具体任务是负责场部地区的夜间巡逻,队长由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干警担任,工作
隶属公安派出所,经费由所里承担。1991年起,每年秋收开始,各生产队都成立一个3 ~4 人
的治安巡逻小分队,防止粮食被盗,小分队由各单位的治安员直接管理,经费由各单位分担。
小分队还担负护林防火,重要节日如新年春节期间的治安防范工作。巡警队和治安巡逻小分队
在稳定场部地区及各单位的社会秩序方面,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1994年,农场为减轻负担,
撤消了这支队伍。
四、政保
红光派出所1986年成立政保股,股长邵忠元,编制1 人。下辖机构为各单位的治保组织,
各单位由治安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农场教育科作为较大的事业单位设置了保卫股,名保干具
体负责政保。派出所每月将各单位上
1 报的信息材料整理成“三情”报告上报绥化农垦公安局。
15年来,政保股严格地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职业守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政策,有效
地加强了社会面的控制,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业务工作。1986年,政保股收集整理了朝鲜归侨来
信10封,台湾来信3 封,均为普通家书。1989年,台湾侨胞吴言来农场探亲,政保股配合场领
导及统战部门热情地接待了这位原国民党的高级军官,妥善地安排食宿、出行车辆等接待工作。
1998年5 月,政保股在“法轮功”刚在农场传播时,就旗帜鲜明地与之斗争,并配合农场党委
在全场开展了抵制“法轮功”活动。2000年,侦破一起“法轮功”有组织的非法传播案,抓获
绥棱县来场传播“法轮功”的杨某,对农场的一名“法轮功”顽固分子进行了治安拘留。
五、消防
1988年,红光派出所成立了消防队,编制2 人,隶属治安股负责。初期的没有消防车,消
防队成立后,即着手建立消防档案,开展对全场的安全防火消防知识教育和检查工作,并着手
购置消防器材等基础设施建设。
1991年5 月,红光派出所成立了专职消防队。从报考的25名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经考试、
考核和面试,录用了4 名消防队员,调入两名司机,席春志为消防队队长,人员编制为8 人。
同年6 月,农场拨给一台解放牌油槽车,到哈尔滨改装成一台消防车。
消防队成立后,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首先是制定方案,按季节制定
春防、冬防方案,全场各单位建立防火组织28个。其次是建立消防档案,按消防管理的有关规
定确定重点防火单位,农场加油站、海伦经贸公司为一级防火单位;电站、粮贸公司为二级防
火单位;学校等十几个单位为三级防火单位。第三是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季度检查1 次,
对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实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下达火险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第四是更新消防器材,1995年,农场投资1 万余元,购置“1211”灭火器72台,各重点防火部
位都配备了消防器材。投资2 万余元,为生产队更新所有居民区已经老化的输电线路。为了提
高业务水平,消防队每天上午进行2 个小时的技术训练和业务培训,执行任务均按“条例”要
求进行正规化管理。
消防队建队十几年来,共扑救各类火灾25起,受理火警135 起,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80余
万元。
六、交警
1988年以前,农场道路交通和机动车辆管理权限统由农场交通科管理,车辆牌证照及驾驶
员归海伦市交警大队管理、审验及培训。1989年后,省政府确定把上述各职权交由农垦公安系
统自己管理。对此,农垦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绥化农垦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相继成立。按要
求,农场于1989年的2 月份,正式组建红光公安分局交通警察中队,任命徐洪轩为中队长,李
景权为交警。1992年,增编交警2 人,行政上隶属公安分局领导,业务上接受绥化交警大队的
指导。
交通警察中队成立后,积极开展工作。全场共有机动车驾驶员252 人,其中大型车驾驶员
207 人,小型车和摩托车驾驶员45人。全年对驾驶员培训2 次,驾驶证审验1 次,同时进行交
通法规,机械常识考试,以培养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在车辆管理方面,全年对机动
车检验2 次,以保证车辆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对“超期服役”和不合乎技术指标的车辆,
实行强制保养和强制报废的管理办法,有效地控制了车辆带病行驶现象。为保证辖区67公里路
段的交通安全,交警中队先后成立了2 个安联组织,健全了7 个规章制度,设立道路安全标志
10个,依照法规查处各类交通事故,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加强了中队内务的档案管
理。农场交警中队由于成绩突出,曾多次受到大队和支队的表彰。1996年荣获总局交警系统先
进集体称号。1999年被总局支队授予先进集体称号,1998年李景权被农垦公安局授予垦区公安
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1999年被农垦交警支队授予垦区交警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七、户籍管理
农场的户籍管理,1986年以来一直由红光公安分局统一负责,分局设一名户籍员具体做此
项工作。1998年,设立户籍股,股长党文英,编制1 人。户籍股的主要工作是对全场常住人口
的管理,负责出生、注销、迁出、迁入等业务。1998年,户籍管理开始步入规范化管理阶段,
更换了全国统一式样的户口簿,并为微机管理奠定了基础。
1992年,农场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实行登记造册的“三证”制度,即原住址派出所
证明、所在单位和街道办证明、计划生育办证明。对于不合乎暂住要求的,及时予以清理,令
其返回原籍。合乎暂住要求的,由公安机关发给暂住证,可以在农场辖区内从事经商、种植业
和养殖业。1986年以来,农场有流动人口475 人,流出人口1500人。
15年间,农场共进行2 次人口普查。第一次是1990年的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农场对此项
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以场长、书记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同时还抽调30人作为人口普查员,10名人口普查指导员。这10名人口普查指导员统一到海伦市
人口普查办公室进行业务培训,回场后再继续培训普查员。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场总人口为
11366人。第二次是2000年进行的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场总人口969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