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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武装

第五节 武装



1986年,农场按编制配齐了武装部的专职干部,1 名部长,作训助理、军械助理各1 人,
总计编制3 人。1989年,按照绥化管局要求行政主要领导兼任武装部第一部长的人武工作领导
体制,农场场长李光耀兼任武装部第一部长,农场党委书记刘万军兼任农场武委会主任。此后
随着农场主要领导的变化先后有场长孙信成、刘俊义兼任武装部第一部长,党委书记倪明勋、
杨录兼任武委会主任。

1986年后,农场加强了对武装工作的领导,建立定期的议军制度,每年至少有两次针对民
兵整组、征兵工作以及武装建设工作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大力地推
进农场武装工作的规范化进程。1987年,农场武装部制定了《民兵连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实
施武装工作一条龙目标管理,开展民兵七项工作的达标竞赛活动。要求各支部在完成民兵组织
“三落实”的基础上,做到制度健全,“五有八上墙”;开展活动,发挥民兵组织在“科技之
冬”、扶贫济困、争先创优以及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带头作用,模范作用和中坚力量的作用。特
别是在改革的新形势下,武装工作、民兵工作围绕着要出生产力,更要出战斗力的工作方针,
建成一支军事过硬、政治合格、纪律严明的民兵队伍,在多次抗灾抢收和紧急抢救战斗中都发
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民兵建制及训练

1986年,农场的民兵组织为基干民兵营建制,农场编制是全场设一个民兵营。营下编制17
个民兵连,民兵总数748 人,其中普通民兵650 人,基干民兵98人。依照民兵工作“减少数量、
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十六字方针,农场遵照管局加强民兵连队建设,搞好民兵
整组的要求,1993年4 月,对全场民兵组织进行了整顿。全场共建立19个民兵连,党委任命了
19名连长,19名指导员。全场共建立28个基干民兵班,46个普通民兵班。1995年后,由于部分
企业的关停并转,农场民兵组织又恢复17个民兵连,民兵总数708 人,其中基干民兵378 人,
普通民兵330 人,当中还包括绥化分局民兵通讯专业技术分队一个28人,绥化分局基干三连98
人,内编两个基干连192 人。

1986年以后,农场基干民兵每年都要参加一次集训,每次10天左右。训练的科目除射击、
投弹外,还有政治学习、战术演练及队列操练。

1997年前,民兵军事训练由海伦市或绥化农垦分局武装部门统一组织,统一拨款,统一训
练。1997年后,民兵训练由分局人武部门统一组织。办法是向各农场收取“民兵军事训练统筹
基金”。1998年,农场派10名民兵到分局参加为期15天的军事训练。在训练后的军事比武中,
农场参训民兵取得射击第一名,战术第二名,队列第一名,投弹第二名,总成绩第一名的好成
绩。此外,为加强校园纪律,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1992年后在农场职业高中和中学部每
年都组织短期军训,每次3 ~5 个班,累计参训学生达1500人。训练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队
列训练,包括行进、分列式、队型变换等。二是学习内务整理条例,进行军容军纪,举止仪表
方面的训练。通过训练,培养了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社会反响很好。

民兵的装备由农场武装部集中保管,当时在场部地区建有一座砖瓦结构的武器弹药库,库
房日夜有专人轮流值班保卫。1988年按照管局人武部的指示,农场弹药库撤消,库存的各种武
器弹药全部上交。

二、征兵与退伍军人安置

征兵工作每年一次,特殊情况征集过两次,分春季征兵和冬季征兵。征兵工作实行政审、
体检、党委审查批报和上级武装部门最终审定的制度。征兵时,农场成立征兵领导小组和办公
室,各单位也相应成立征兵领导小组。全面进行宣传教育、兵役登记、调查摸底、报名登记、
初审初检。合格人员上报分局并进行二次体检。对复检合格人员由公安局、武装部和接兵人员
联合政审。农场党委讨论后报分局武装部门批准。入伍通知书下发后,场召开欢送会。15年间,
农场共为国家输送新兵81人。

农场还负责复员退伍军人的接收和安置工作。主要由民政局具体负责,武装部进行协调。
对荣立三等功以上或有特殊贡献的退伍军人,农场在安置方面给予特殊照顾,有的被安置到机
关或基层单位从事领导工作。15年来,农场共接收退伍军人87人。

   兵员征集工作一览表
(1986~2000年)
表5-5


  
注:1988年未征兵。

   退伍军人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5-6



   农场入伍的校级以上军官名录

表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