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孤寡老人供养 1993年前,各单位鳏寡老人都安排专人照顾,居住饮食多数都在生产队公共食堂就餐,集
体宿舍居住。1993年后,一般单位都取消了公共食堂,这部分老人的饮食起居照顾工作出现不
尽人意的情况。针对这种现状,农场于1993年投资35万元在孙广屯通往砖厂的公路西侧利用原
砖厂小学校改建成的敬老院,敬老院占地面积近万平方米。其中房屋面积为318 平方米,当年
先后接收孤寡老人11人。马昌云担任第一任院长,敬老院有完善的设施,配有卫生人员及生活
服务人员6 人,其财务管理隶属农场办公室。入院老人的收费原则是每人每月交纳60元,不足
部分可通过种菜、养猪等创收途径来补充,农场专门无偿划拨给敬老院30亩土地,也作为敬老
院的生活补贴。有退休工资的老人,其收入金额的90%交公,另10%留给本人。对享受社会救
济的老人,其救济全部交公,不足部分由院里补贴。
1997年后,由于孤寡老人数量的减少,农场为减轻负担,将敬老院迁入医院东厢房,其管
理体制、收费标准等进行过多次的改革和调整。
敬老院情况统计表
(1993~2000年)
表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