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残疾人工作

第二节 残疾人工作



经过对全场残疾人调查摸底,全场现有各类残疾人239 人,男性137 人,女性102 人。其
中肢体残疾128 人,精神残疾30人,智力残疾36人,视力残疾26人,听力残疾19人,无重残疾。

农场的残疾人工作由民政局统管。为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的管理,1994年农场成立了残疾
人协调委员会。组长由场长、书记担任,成员由民政、工商、土地、教育等部门的领导参加,
办公室设在民政局。

农场民政部门为赢得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资助,每年都要搞一次为残疾人事业“捐
款捐物献爱心”活动。1994~1995年,民政部门举办了首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共发行福
利彩券两组2 万张4 万元。农场大多数的残疾人生活有保障,在工作及生活上都得到农场较为
妥善的照顾和安排。对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从事个体维修业务的减免工商管理费,农场优先
特批房屋占用地;对部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是职工的,给予办理病退手续,不是职工的农场
给予最低生活保障,靠低保维护生活。个别无亲无友的残疾人,农场将其送进敬老院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