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草原
第五节 草原
草原以沼泽草甸类为主,多分布在台阶地的低洼地带,含有低湿地和沼泽地的草甸草
原的特征。植被以小叶樟,塔头苔草为主,由低湿滩地和塔头甸地组成原始草原。
草原总面积3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2.46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80%。在可利用的草场面
积中,割草场为0.84万亩,占可利用草场的34.1%;放牧场为0.2万亩,占8.6%。在可利用的
草原面积中,目前尚有l.4万亩未被利用,占可利用草场的57.3%,从而看出发展草食动物的
潜力是很大的。
场区植物生长茂盛,种类繁多,但被利用的牧草种类却不多。较典型的牧草有:小叶樟、
大叶樟、羊芽草、狼尾草、芦苇、草木犀、捞豆秧、三棱草、塔头苔草等。
在可利用的2.46万亩草原上,生产可利用牧草的总产量为l.3 万吨,载畜量为7583个羊单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