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篇下序

第三篇 林业

篇下序



全场天然林、人工林及宜林荒山荒地面积达44.2万亩,占全场土地总面积的46.5%,
主要分布在场区南部和西部,耕地周围有零星分布。
  1964年建场规划中设计建3个林场,于1967年开始兴建。由于“文化大革命”影响未能如
期建设,直到l977年后才把自然林经营起来,兴建了4个林场,l981年成立了管理林业的专门
机构林业科,从此林业迅速发展起来。1982年9月进行第一次林业资源调查,为科学发展林业
奠定了基础。l983年总局投资7万元装备三林场,为重点机械林场,林业生产逐步走向正规化。
  现在林业机构健全,经济责任制明确,管理措施完善,技术力量比较稳定,林业防火队伍
及设备比较齐全。林业职工达350多人,累计人工造林面积达ll3300亩,几年来,年年超额完
成义务植树和造林计划。l983年为省完成义务植树和绿化造林先进单位,局美化、绿化、防火
先进单位,顾耀民同志获得省政府颁发的领导绿化成绩优异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