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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粮食

第二节 粮食




一、粮食上缴

  本场每年生产的粮食除留足口粮、种子及饲料外,其余部分上缴给国家或交外贸部门出,
这一部分约占每年粮食产量的70%。
  1964年建场当年生产的粮食就保证了自给,1965年开始上缴商品粮。1965~1985年共向国
家上缴粮豆18903万公斤,其中小麦13025万公斤,大豆5282万公斤,平均商品率达到52.76%。
其中1965~1966年上缴373万公斤,平均每年上缴l36.5万公斤,商品率28.68%;l967~1976
年上缴6490.5公斤,平均每年上缴649万公斤,商品率46.1%,l977~1983年上缴8237万公斤,
平均每年上缴1898.8万公斤,商品率54.240A;1984~1985年上缴3797.5万公斤,平均每年上
缴379万公斤,商品率73%。
  上缴粮豆较少年份有1969年、l972年、l973年和l981年,这几年主要受自然灾害的影响,
粮食歉收。其中上缴粮最少的1969年,只收获粮豆697万公斤,上缴61万公斤,商品率为9%。
上缴粮较多的年份有l975年、l980年、l982年、l983年、l984年和l985年,这几年的商品率都
在60%以上,l983年上缴2175万公斤是上缴粮食最多的年份,l985年粮食商品率为79%,是商
品率最高年份。
  粮食出口的主要品种是大豆,1978~1985年共交外贸部门出口10.7万公斤。

  二、粮食供应

  1964年,居民口粮、食油由嘉荫县粮食局供应原粮,场内加工,按定量供应用户,当时从
原县双河农场接管l台石磨和l台小型立体磨粉机,负责加工全场1800余人口粮,食油由县里定
量调给。供应方法是由加工厂负责把口粮送到生产队。1964年麦收后,全场开始吃自产粮食。
由粮食管理部门按定量供应,主食面粉,还有玉米面、大碴子、小米、大米、高梁米等杂粮。
  本场食用油以豆油为主,问或动物油。豆油按每人每月0.25公斤供应,除个别年份,农忙
和节日都有补助油,一般年份每l居民可购豆油5~6.5公斤。
  建场以来,1969年和l978年两次调整粮油供应标准,各户口粮略有增加。
  1969年开始由各生产队出车到加工厂买回粮油供应食堂和各户。
  1968年l2月5日粮米加工厂毁于火灾,场内粮食供应受到一定影响,但供应量始终没减少,
只是吃些不适口味的“火烧面”,其余年份粮油供应正常。
  场内粮油价格基本稳定,1964~1968年,每公斤面粉0.32元,1969~1980年6月,每公斤
0.35元,l980年7月~l985年,每公斤面粉0.37元,豆油供应(含补助油)价格每公斤1.6元。
  1972年改变粮油供应方法,把原来的由加工厂直接供应改为由商业股(科)调拨供应,每月
各生产队负责粮食供应人员到商业股(科)报人口帐,按定量结算开出粮食调令,到加工厂领回
分给供应户,双河镇和双兴镇各设粮食供应部,供应两镇居民。

  三、粮食保管

  1964~1985年,全场共生产粮豆35828万公斤,除上缴国库的18852.5万公斤,其余部分留
在场内做饲料、种子和口粮,平均每年场内保管粮食725.25万公斤。
  本地麦收或秋收季节往往连阴多雨,给自然凉晒粮食造成困难,晒场工人劳动量很大,建
场以来不断发展机械化以提高粮食凉晒、保管能力。从1965年开始修建水泥晒场和粮库、种子
库、烘干塔,各种粮库、种子库70个,其中砖瓦结构种子库1760平方米;同时购置晒场机械。
据1985年调查,全场拥有水泥晒场l2.2万平方米;金属粮仓2个,每个容量80吨;每小时处理
5~7吨17个水份的烘干塔1座,烘干仓l座。全场拥有扬场机53台,清粮机14台,输送机5台,
这些设备,基本保证了场内生产和库存粮食的需要,减轻了部分体力劳动强度。
  建场以来,粮食保管工作先后由供销科、商业科负责。仓库分散在各农业生产队和粮食加
工厂,负责粮食管理部门分配粮食保管指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粮库的粮食保管情况,负责
粮食销售和调拨,粮仓所在生产队,负责日常管理和凉晒。

  四、粮食管理机构

  1964~1968年,本场粮食管理归供销科;1969~1976年归商业股;l977~1983年归商业科;
l984~1985年先后归购销公司和商粮贸公司;l985年12月恢复商业科,统一管理全场粮食的
收购、上缴、保管、供应工作。
历年上缴粮豆统计表
(1964~1985年)
表4—15
单位:万公斤


续表4—15



嘉荫农场粮食标准表
表4—16
单位:公斤/月



历年晒场和种子库面积
(1964~1985年)
表4—17
单位: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