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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外贸

第三节 外贸



本场自然条件优越,除生产农牧产品外,还可以发展各种副业生产,许多农、牧、副
业产品都能够出口换取外汇,发展外贸的潜力很大。
  1966年本场开始饲养梅花鹿,当年出口鹿茸18两,以后逐年增加,l982年达到1530两。大
量的对外贸易工作是l978年以后开展起来的,但是贸易额不高、不稳定,始终在12~70万元之
间变动。
  本场出口的主要农产品是大豆,大豆出口是从l978年开始的,1978~1985年共交上级外贸
部门出口2677吨,牧业产品主要是鹿茸、蜂蜜;副业产品以木耳、中草药、山野菜为主。
  1964~1967年,场没有外贸机构,土特产品收购归商业,农产品收购归供销,l978年场商
业科设l人管理外贸事宜,l979年开始正式设人管理。
  1984~1985年,外贸先后由购销公司、商粮贸公司、商业科管理。

主要土特产品收购统计表
(1980~1983年)
表4—18


续表4—18


注:本表数据取自收购站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