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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丽华

耿丽华


   
  黑龙江省望奎县人,女,1958年6月生于克山农场,初中文化。1976年11月参加工作,性
格开朗,活泼大方,干一行爱一行,工作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为保护国家财物,与歹徒英勇博
斗,用鲜血谱写了一曲80年代的英雄赞歌。
  1980年11月27日凌晨,两个歹徒绑架了正在熟睡中的二十队出纳员耿丽华,为了保护金柜
中的4700元公款,他与歹徒展开了生死搏斗,公款保住了,她却被歹徒连刺数刀,身负重伤,
但是她凭着顽强的意志经医务人员的精心抢救战胜了死神,又回到了工作岗位上。她用自己的
鲜血谱写了一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新乐章。《农垦报》、《黑龙江青年》分别以《黑龙江畔
的雄鹰》和《一曲青春热血谱写的凯歌》为题,长篇报道了她的英雄事迹,农场党委为她荣记
一等功,荣获总局财务单位劳动模范,82年总局党委授予她社会主义建设青年积极分子标兵称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