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立股份制
第三节 建立股份制
1996~2000年,农场通过模拟股份制改革,在植物油厂、面粉厂两个骨干工业企业中
初步建立了股份制雏形。
一、模拟股份制1996年,农场抓住植物油厂、面粉厂经营状况较好的机遇,开始了模拟股
份制改革。
模拟股份形式将抵押金转为股金。在1995年人均抵押金5000元的基础上,
1996年人均股金增至7000元。以后逐年增加到1999年的人均1.2 万元。股金由相当于职均
一年的收入增加到职均两年的收入。极大地提高了职工对企业的关切度。
模拟股份制厂长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股东大会与职工大会合并进行,每年年初召开一次。
厂长向大会报告工作,总结上年工作布置下年工作,并在会上接受股东的民主测评。农场依据
测评结果决定对厂长的聘任或续聘。在会上还要审议通过财务预算报告和分配方案。增强了对
厂长行为的约束和激励。
模拟股份分配实行按股分红。企业对农场虽然仍然实行“定额上缴超利分成”。但是企业
内部则实行按股分红,逐步培育了职工的股权意识。
模拟股份运行不断强化企业管理。股东参与企业管理,有效地保证了企业所实施的成本逆
控、减负增效、技术改造、增收节支等活动的效果,使企业在市场风险不断加剧,减利因素剧
增,国有企业效益极度下滑的大环境中,实现四年经营总体平衡有余的可喜成果。1995年总局
授予农场为“工业先进单位”植物油厂为“盈利百万元企业”和“三项达标工作良好企业”。
1996年总局又授予植物油厂为“垦区优秀工业企业”。
二、运行股份制2000年,农场根据上级要求在两厂正式推进股份制。
重新核定两厂的股金总额。依据有效固定资产净值,确定植物油厂股金总额为291 万元、
面粉厂股金总额为265 万元。
重新确定两厂的公司名称。植物油厂改为嘉荫农场油脂股份合作公司,面粉厂改为嘉荫农
场粮食贸易股份合作有限公司。
理顺农场与企业的关系。农场取消了过去向两厂收取的定额上缴利润、退休费统筹、农场
管理费三项上级费用近200 万元。农场与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关系,按股分红或按股负亏。农场
依据持股额向企业派驻了董事2 名和监事1 名,董事被选为企业的董事长。
理顺企业内部关系。调整职工持股额,职均股金达到1.3 万元。同时按每5 股配1 股的原
则向职工配股,按技术岗位向企业骨干配送岗位股,共向职工配送企业股金总额10%的配送股,
使植物油厂和面粉厂职工持股比例分别达到50%和60%;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选举产生了董事会、监事会,通过了对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聘任;股东大会实行一股一票表
决制。
制定了公司发展计划。职工持股逐年增加,农场股份相应退出,至2005年全部转为职工持
股的公司。
制约两厂推进股份制的主要因素是国家的税收政策。改制前职工个人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
率,而改制后则适用比例税率,且税率为20%。改制前企业不是独立法人不收企业所得税,而
改制后则要收企业所得税,且税率为33%。改制相对加重了企业和个人的税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