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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场机构改革

第一节 农场机构改革



受上级机构设置的约束,虽然农场机构每年都进行或大或小的调整,但是农场机构总
体上没有大的突破。其中改革力度较大影响较广的几次改革是:1993年1月,成立黑龙江农垦
龙嘉实业总公司。与原农场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农场场长任总公司经理,党委书记任第
一副总经理,与总公司体制相适应,原农场机关机构由27个科室调整为“七部一科一办”。即:
政治工作部、群众工作部、生产部、经济技术开发部、财务资金部、劳动人事部、企业管理部;
审计科;总经理办公室。同时成立11个下属公司。即:粮食贸易公司、物资公司、畜牧公司、
运输公司、电力通讯公司、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商业公司、林业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工
程总公司、经济贸易公司(边贸公司)。

1996年1 月,农场管理职能划分为两块。成立黑龙江省嘉荫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专司农
场辖区内的社会性管理职能。重新启动黑龙江农垦龙嘉实业总公司,专司农场的生产经营职能。
社区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分别由农场党委副书记和农场副场长担任。总公司设三套机构,
行政办事机构为五部二中心。即:总经理工作部、财务经济部、企业管理部、经济技术开发部、
劳动保险部、生产调度中心、农业管理中心。党务办事机构为党委工作部。监督保证机构为群
众工作部。1997年社区取消,恢复农场的机构设置。

1999年农场机构再次进行改革。机关人员减至43人,机关经费减少了33万元。列入机关序
列的部门减至17个。即:办公室(含信访办、史志办)、计财科(含清欠办)、体改办(含政
研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审计科、组织部(含人事科)、宣传部(含文明办)、纪委(含监
察科)、劳资科、安全办(含环保科)、工会(含团委)、武装部(含民政局)、农业科(含
水稻办)、农机科、生产调度中心(含工业科、粮食科)、基建科、水利科、风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