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食
第二节 粮食
一、粮食管理
从1985年兴办家庭农场以来,农场一直把粮食纳入账内分类管理,即农场地上收获的粮食
必须进所属生产队晒场统一处理,或送到指定的粮食处理中心,粮食出入库出入晒场均履行相
应的出入手续,生产队设有保管员,粮食部门负责对粮食统一调度销售,计财科负责统一结算
工作。
1986~1988年商粮贸科为粮食主管部门。
1989年商粮贸科分开,单独组成粮食科。
1991年粮食科变为实体,组建粮贸公司。
1996~2000年粮贸公司改革为生产调度中心。
农场对粮食实行集团化运作方式,统一制定销售计划和结算价格,由各生产队统一分类管
理,粮食部门负责化验定等收缴。交售顺序为:1 、国家征购粮;2 、农场利税费粮;3 、还
贷款粮;4 、任务粮;5 、议价粮。
二、粮食储存
全场到2000年共有仓容可储粮食18170 吨,其中房式仓2300吨,金属仓4200吨,砖圈仓10520
吨,土圆仓5350吨,土圆仓一般是70年代中建设的,80年代以房式仓为主,90年代开始建造金
属粮仓,砖圈仓主要集中在两个加工厂,浸油厂6000吨,面粉厂4000吨,金属仓和砖圈仓均配
有提升设备,存放便利省时省工,土圆仓年年需要维修。
农场正常年份可生产大豆2 万吨,小麦2.5 万吨,水稻0.3 万吨,玉米0.5 万吨,生产收
获时一般均需要降水烘干晾晒处理,因收获期集中,大量粮食不能及时外销,农场粮食每年都
要制订各单位交粮计划,分流仓储压力,除去交征购粮,还贷粮,利税费粮以外,全场每年在
各生产队储粮0.8 万吨左右。
对分散在生产队、面粉厂、浸油厂保管的粮食,农场粮食科都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划
清责任分属,粮食科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由于责任到位,综合仓储损失率低于07‰以下。
三、晒场管理
农场历届领导十分重视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在晒场建设,晒场机械更新,烘干塔建设诸
多方面都投入大量的资金,为加快粮食处理速度,提高粮食等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 、晒场建设
晒场是粮食处理的硬件载体,在整个粮食处理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直接影响种植
者的效益,1996年以来,农场在连续遭受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对晒场建设投入不减,采取生产
队自筹和农场投入相结合的措施,每年制订规划,更新大部分生产队的晒场,到2000年,共新
建、扩建水泥晒场15个达12万平方米,投入资金350 多万元,基本上满足了粮食处理的要求。
2 、晒场机械
1996年以后晒场机械全部转让给个人经营,为加快粮食处理速度,提高粮食质量,农场采
取筹一贷一政策,1996年投资15万元购进4 台清粮机,1997年投资10万元购进4 台扒谷机,1998
年投资10万元又购进4 台扒谷机。
到2000年全场共有晒场机械158 台件,其中扬场机54台,清粮机39台,输送机24台,装车
机19台,拌药机14台,扒谷机8 台。
3 、烘干设备
本地在麦收或秋收季节往往多雨连阴,给粮食自然晾晒造成很大困难,特别是小麦损失多,
等级差。
1996年,农场购买黑龙江省科学院附属机械厂烘干设备并负责指导技术在一队安装一座烘
干塔,日处理粮食200 吨,在取得较好效果的基础上,农场又先后在三队、十一队、十三队、
十四队、十五队、十七队、十八队、二十队新建7 座改造一座烘干塔,总投资400 余万元,农
场共有烘干塔10座,日处理粮食能力按平均降水20%计算可达500 吨,按平均降水5 %计算可
达2000吨。
烘干塔的快速发展,极大的降低了自然条件给粮食生产带来的风险。
四、流通工作
农场所生产的粮食除了留种子、口粮、饲料外,主要销售渠道有:
(一)上缴征购粮,国家在上个世纪以前,仍实行粮食征购政策,按土地面积落实征购数
量,农场人民以饱满的热情积极上缴高质量的粮食,1986~2000年平均每年上缴国库小麦2100
吨、大豆1200吨、水稻900 吨,一等粮率占82%以上。
(二)抓内部订单,促进粮食加工转化,农场充分利用面粉厂、浸油厂的龙头骨干作用,
保障农场种植业结构的调整,两大工厂根据市场需求,向种植户推荐企业所需的品种,农场生
产粮食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确保加工企业的顺利生产,1988~2000年,面粉厂每年加工小麦4500
吨,浸油厂加工大豆7300吨。
(三)紧跟市场,拓宽渠道,延伸触角,抓住客户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转轨,粮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农场积极发挥窗口作用,
广揽信息,为产品销售架起桥,农场在汤旺河、绥化、哈尔滨、大连均设有办事机构,随时从
这里获取有价值的信息,为销售产品提供决策依据,农场在粮食销售工作上一直坚持以信为本
的原则,抓住新老客户,建立长期关系,农场从1998年开始一直同北大荒粮油商贸公司,佳木
斯三联公司,哈尔滨油脂厂等保持良好的供销关系,每年通过他们将农场的小麦,大豆销售出
口,从未发生过欠账。
农场在粮食转化及销售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每年生产的粮食通过各种渠道实现了较高
的经济价值,为农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外贸工作
农场可供外贸出口的商品品种虽多,但总量小,主要有鹿茸、蜂蜜、木耳、蘑菇、蕨菜、
人参、中草药等。
农场鹿场最高峰饲养316 只梅花鹿,到1988年因多种因素鹿场解散,梅花鹿全部变卖。
1987年建立人参种植基地,种植人参1 万平方米,由于经营差,品质不好,参场不久就撤
销了。
农场可供出口的主要是大豆,1986~1992年每年平均供出口大豆800 吨,1993~2000年每
年可达1400吨,出口大豆效益比较好。
土特山产品的出口工作,由农场收购站负责收购,出售给出口代理商。1996年收购站解体。
大豆是通过总局外贸部门渠道,农场只负责提供货源。
1997年筷子厂成立后,所生产的二等以上的筷子全部用于出口,进口国为韩国和日本,1997
年出口36万元,1998年出口215 万元,1999年出口280 万元,2000年出口530 万元。
1999年面粉厂通过丹东代理商,出口朝鲜面粉1200吨,价值144 万元,2000年出口840 吨,
1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