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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水上运输

第三节 水上运输



建场初期农场没有设立交通管理机构,只是在相应部门设立了兼职的车管助理,王
荣和勾万财担任过此职,负责全场的交通管理事宜,到1986年设立工交科,高富任科长,勾
万财副科长,刘世民负责交通和工业工作。1992年黑龙江省政府决定将垦区的交通规费征收工
作委托农垦交通部门代管,交通规费按比例上缴省里,剩余部分垦区自用。这时的交通工作职
能已经从企业内部的交通管理、调度协调,增加到辖区内道路运输管理,交通规费征收、公路
养护和路政管理。当年根据交通工作职能的增加和分局交通局的设立,农场决定交通科和工业
科分离,单独设立科室,科室内设农垦运输管理站和农垦征费稽查所。任命勾万财为交通科科
长。1993年1 月交通科和运输公司政企合一,勾万财退休,王荣竞聘公司经理,蔡剑、于德林
为副经理。公司运行半年后,政企分开,王荣负责交通科工作,于德林为运输公司(汽车队)
经理。1994年1 月农场任命郑海英为交通科科长,王荣在年末退休。2000年5 月分局党委决定
将交通科直接隶属上划到分局交通局。在分局交通局有岗位编制的科长郑海英、征费所长蔡剑、
会计张淑娴、稽查员张武4 人的档案及人事关系上划到分局交通局,农场对交通科的业务变为
协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