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体制
第三编 经济管理
第一章 经营管理
第一节 管理体制
1986年后,农场经济体制进行了改革,为了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农场按照“用改革促
进管理,用管理保证改革”的改管结合原则,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改管“三结合”。一是统分
结合,宜统则统,宜分则分;二是管放结合,该管则严管,该放则放开;三是远近结合,既要解决
当前问题,又要预防今后出现问题。“改管结合”提高了农场管理水平,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管理机构
1986~1988年5 月,农场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场长分工负责制。
1988年6 月起实行场长负责制。设3 ~4 名副场长、各主抓一摊工作。如:农业、工业、
林业、基建、商业、牧业等,继续设“三总”:总农艺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协助场长抓
农牧业、财务管理,工业和农机管理。这种行政领导班子结构一直沿续到1992年底。
1986~1992年,农场机关机构设置有27个科室。即:行政办公室、农业科、计财科、审计
科、农机科、体改办、工业科、林业科、畜牧科、粮食科、卫生科、教育科、交通科、土地科、
基建科、商业科、电讯科、物资科、水利科、老干部科、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司法科、工
会、共青团、武装部。虽然农场机关每年进行机构调整,但是这7 年来农场机构没有大的变化。
1993年1 月,农场成立黑龙江农垦龙嘉实业总公司与原农场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农
场场长任总公司经理,党委书记任第一副总经理,原农场机关27个科室调整为“七部一科一办”。
即:政治工作部、群众工作部、生产部、经济技术开发部、劳动人事部、企业管理部、财务资
金部、审计科、总经理办公室。同时成立11个下属公司。即:粮食贸易公司、物资公司、畜牧
公司、运输公司、电力通讯公司、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商业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工程总
公司、经济贸易公司(边境贸易公司)、林业公司。
1996年1 月,农场管理职能划分两块。成立黑龙江省嘉荫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农场
辖区内社会性工作职能。社区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由农场副书记和副场长分别担任。黑龙
江省农垦龙嘉实业总公司,负责农场的生产经营职能。总公司设三套机构,行政办事机构为
“五部二中心”。即:总经理工作部、财务经济部、企业管理部、经济技术开发部、劳动保险
部、生产调度中心、农业管理中心。党务办事机构为党委工作部,监督保证机构为群众工作部。
1997年社区取消,恢复农场机构设置。
1999年,农场机构再次改革。列入机关序列的科室为17个。即:办公室(含信访办、史志
办)、计财科(含清欠办)、体改办(含政研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审计科、组织部(含人
事科、老干部科)、宣传部(含文明办)、纪委(含监察科)、劳资科、安全办(含环保科)、
工会(含团委)、武装部(含民政局)、农业科(含水稻办)、农机科、生产调度中心(含工
业科、粮食科)、基建科、水利科、风险办。
2000年,农场机关未做大的调整,仍保留以上17个科室。
二、核算体制
1986~1992年,农场采取两级管理两级核算,即场队两级核算。
1993年农场允许工商运建服企业和十八队在银行开立账户,自主结算往来。全场共有19个
单位在银行开立账户,另有17个生产队和科研站,由农场统一在银行开立账户,由农场统一结
算往来。
1995年农场计财科成立资金办,内部模拟银行机制运转,除了植物油、面粉厂以外,基层
单位在农场资金办分别开立存款账户和贷款账户。
1996年4 月农场推进会计电算化,成立农场财务核算中心,下设稽核股,会计股。各基层
单位设管理会计,管理会计将本单位发生的会计业务资料送稽核股审查后,由会计股入账。会
计账定期向基层单位领导和职工公布。核算中心设置一直沿续到2000年。
三、管理制度
1986~1988年5 月,由于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场长分工负责制,干部任用制度仍实行党委任
命制。1988年6 月以后,由于实行场长负责制,行政干部就改为聘任、聘用制,行政干部由人
事部门考核提名,经场长办公会通过,场长聘任,党务干部实行任命制度,由组织部门考核提
名,经场党委会议通过,由场党委任命。1992年后,取消干部与工人的身份界限,具备条件的
工人经考核合格也可走上领导岗位。
1989年7 月起实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抵押金制度。场(处)级、科级、基层股级干部,每
人交600 ~2000元的工作目标抵押金,工作目标实行百分考核,完不成任务按得分计返抵押金。
1989年11月起实行办事公开化制度,公开事项覆盖农场主要工作。
1992年起实行干部先选后聘的任用制度,选聘范围是生产队队长、工会主席,后来发展到
党内选举支部书记。1997年,农场场长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996年,农场出台了种植业、粮食、工业、物资等13个方面内容的《黑龙江省嘉荫农场企
业管理制度大全》。1998年又对“管理大全”进行补充,增加到48项制度。一直沿用到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