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行政管理第一节 土 地 一、机构沿革
农场土地办是1986年成立的,科长王化丰,科员吉明德,负责农场辖区内的土地宣传和落
实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土地管理及管理费用的收缴工作。
1989年5月15日,嘉场发[1989]49号文件决定成立嘉荫农场土地管理委员会。
(一)成员
主 任:宋奎山
副主任:于胜军 卢宪仁 闫家逵 徐党舜
委 员:赵景荣 张文德 王化丰 杜志友 张世界 周义山 周秀岭 孟国祥
田志财
(二)职责
1、讨论制定全场土地综合利用总体规划。
2、调解和处理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问题。
3、审批上报书面材料。
4、检查农场贯彻执行土地法规情况,确保土地法规贯彻实施。
二、土地管理工作
1987年,根据国务院1964年9 月1 日以(64)国计字425 号文件,批准了《国营嘉荫农场
建场设计任务书》,确定农场土地总面积63126 公顷,其中,开垦荒地22000 公顷,林地22500
公顷。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原因,农场未能如数如期地完成设计任务,在此期间,嘉荫县红
光乡在场界内靠太平河西部,建了一个居民点,现为燎源大队。在农场规化的三林场区域内,
县林业部门建立了红旗林场,在距场部西四公里处,农场规化的一林场区域内,建立了反修林
场,现更名为清河林场。由于地方的介入,严重地影响了农场整体规划的落实。
县政府与农场界线存在着分歧,经省政府裁定,省土地局在原国家计委批准的基础上,兼
顾双方实际情况,以黑土界[1987]第1 号,下发了《关于黑龙江省嘉荫农场土地使用界线的
批复》,明确了县政府与农场界线,由此使农场土地总面积由国务院设计的94万亩,减少为75
万亩。1988年,根据国土(籍)字第67号《关于扩大土地登记发证试点和开展城镇国有土地使
用权申报工作的通知》,土地办组织筹备工作。1989年,依据[1982]国土(籍)字第100 号
《关于加快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上报工作的通知》和经省政府批准下发的《关于开展城镇地籍
调查和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及嘉场发78号文件《关于开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
对场土地进行了查清,并确认农场场部地区每一宗土地的界址面积,权属,用途等基本情况,
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土地有偿使用创造条件。1989年9
月13日,嘉场发[1989]78号文件决定场成立地籍调查,土地登记领导小组:
组 长:于胜军
副组长:金根培 卢宪仁 徐常舜 闫家逵
成 员:赵景荣 张文德 王化丰 杜志友 张世界 周义山 周秀岭 孟国祥
田志财 李世群 刘长福
办公室设在土地办,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王化丰
副主任:曲永恩
成 员:刘庆和吉明德田贵军郭爱军赵胜田窦兆泉郭新民齐金华
凡在农场场部辖区内的所有单位住户,个体经营点等,都必须进行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
历时一年,完成了土地地籍登记的建档工作。1990年,根据嘉场发12号文件,为了搞好土地管
理工作,建立了土地监察网络由生产队队长担任兼职监察员。1991年6 月25日,国务院决定为
全国土地日。1991年,绥垦局发[1991]39号文件,根据黑龙江省编委[1991]第36号文件精
神和管局党委7 月3 日讨论的意见,决定将农场王化丰、吉明德上收管局,王化丰任农场土地
科科长。1991年农场土地科在土地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被农垦总局评为先进科室。
1992年,为了加强小城镇建设,节约耕地,经场长办公会4 月9 日研究决定对老双河,原
三队,原十九队住户要逐步全部搬迁。
1993年,场土地科被绥化土地管理局评为1993年度土地系统先进单位。被农垦总局土地局
评为1993年土地管理先进单位。
1994年,黑龙江省土地局下发了黑土监[1992]第21号文件《黑龙江省开展创建“三无”
乡镇活动试点工作方案》,“三无”的基本内容:
1、无违法批地
2、无违法管地
3、无违法用地
1994年12月15日,嘉场呈[1994]71号关于申报国家级“三无场”请示。
1994年,农场被农垦绥化土地管理局授予“三无场”。
农场土地科被农垦土地管理局评为1994年度土地系统先进单位。
1994年,绥化局上报绥垦土呈字[1994]13号申请嘉荫农场为国家级“三无场”。
1995年,吉明德担任土地科科长,同年5月宋成明调入土地科。
1995年10月,根据国家关于加快五荒开发,把土地资源优势转变为资产优势的精神,农场
申报开荒面积48公顷。
1995年,农场土地科被农场总局人事局,农场总局土地局评为1995年度土地管理先进集体。
1996年,按照国家土地局《关于将土地详查数据变更到1996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的紧急通
知》和农总土字[1996]18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结合农场实际开展土地详查,完成农场土地详
查面积50305 公顷。
1997年,为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加强对土地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根据中发[1997]
11号文件,黑发[1997]12号文件及黑政办发[1997]46号文件的要求,在确保耕地总量动态
平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方针,以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
社会、生态效益为目的,农场全面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划的基期年为1996年,近期
目标年为2000年,远期目标年为2010年。
1998年,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通知》(黑发[1997]12号)精神,将省土地
管理局派驻农垦森工系统的土地管理机构划归省土地管理局垂直管理,派出机构名称改为黑龙
江省国土资源局驻嘉荫农场国土资源科,人员配制两人。
1998年,吉明德被授予黑龙江省土地管理系统优秀“土地卫士”荣誉称号。
1999年,对原十九队(增产屯)进行撤点,迁移居民50户,拆迁房屋35栋,居民点占地面
积26.5公顷,整理成耕地22.7公顷。
1999年,农场土地科被农垦土地管理局评为1999年度垦区土地管理系统先进土地科标兵。
2000年,农场退耕还林,四队63.3公顷,三队9.5 公顷,八队729.2 公顷,二十队10公顷,
种畜队67.8公顷。
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指标明细表
(2000年)
表3-21 单位:公顷
居民点占地预测表
(2000年)
表3-22 单位:人公顷平方米/人
规划前后各类用地面积表
(2000年)
表3-23 单位:公顷
续表3-2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表
(2000年)
表3-24 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