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家税务局 一、机构沿草
1986~1994年9月农场税收归嘉荫县税务局稻田所征收。管井元任所长,李瑞林任副所长,
7人编制。
1994年9月14日税务局正式分为国税、地税。
嘉荫县税务局稻田所分为嘉荫县国税局双兴所和嘉荫县地方税务局双兴所两个分所。
1994年9月~1998年1月,管井元任所长,编制3人。
1998年1月~1999年3月,金国栋任所长,编制3人。
1999年3月~2000年,柳秀莲任所长,编制2人。
二、业务职能
1986~1994年嘉荫县税务局稻田所,位于农场场部,主要负责农场及周边乡镇的税收管理
工作。主要征收的税种如下: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工商统一税、专项调节税、集体企业
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资源
税、国营企业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事业单位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印花税、筵
席税、特别消费税、建筑税、烧油特别税、盐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
金。
嘉荫县税务局稻田所历年征收农场税金情况表
(1986~1993年)
表3-28
1994年9 月14日嘉荫县国家税务局双兴所正式成立。主要负责嘉荫农场、青山乡、红光乡
的地方税收管理。对所管理的辖区内主要征收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营业
税等。2000年嘉荫县国税局双兴所迁居新建办公楼,位于农场中心地区,面积为240 平方米。
历年征收农场税金情况表
(1994~2000年)
表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