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明单位建设
第二节 文明单位建设
1986年以来,农场按照《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规定,有计划地经常性开展文明
单位建设活动,成立农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场队两级每年都有精神文明建设规
划,年终有文明建设工作总结,每年对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行两次以上专题研讨,场文明办还
在1990年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嘉荫农场场级文明单位建设暂行标准》,并通过丰富多彩的活
动促进文明单位建设,如以“三结合”的方式,塑造企业精神,用活动规范职业道德,以窗口
行业为突破口,从一言一行抓起,突出思想教育,建立起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社会
监督作用,把治标与治本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职业道德建设新框架、新思路、新经验。1990
年以来,不断在学校、医院、面粉厂、植物油厂、通讯公司等单位开展职业理想、职业纪律、
职业责任、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道德教育,并做到计划、时间、人员、内容四落实,1997年,
职工医院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通过挂牌服务、服务承诺制等形式为职工就医,提供了便利条
件,通讯公司开展“微笑”服务活动,提高了服务质量,2000年农场在服务行业又推行了“最
佳服务标兵”评选活动,职工医院等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将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此外,农场把搞好企业文化,抓好精神文明硬件建设作为文明单位建设的重点。多年来不
断开展以边疆文化长廊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文化先进场创建活动为重点的企业文化建设,如以
地方驻军共建,联网成廊,在生产上,场县两边相互支持机互帮助,嘉荫县经常组织参观团到
农场学习农业生产技术,周边部门在信贷方面每年都优先划拨贷款,并及时解决资金运作中的
困难。在生活上,农场每年都向周边农民提供大量生活物品,边防81685 部队官兵在抗洪抢险,
秋收生产中积极发挥作用,坚持为边民做好事,农场职工经常与部队官兵在一起搞文体活动进
行文化交流。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方面,寓教于乐,每年都利用各种节日和纪念日开展丰富多
彩的文化活动,并逐年加大投资力度,进行文化设施建设。如1995年投资30多万元维修了职工
俱乐部,投资280 多万元为12个生产队建了674 平方米的多功能活动室,12个水泥篮、排球场,
使三室两场建设达到标准,另外在场容场貌建设上,采取每亩地提取一元钱的办法作为环境建
设资金,通过义务建制度管,使全场45公里的营区道路全部实现了砂石化,营区环境全部达到
了净化、香化、美化,80%的生产队主干街安装了路灯,1996~2000年7 月共投资260 万元在
场部及部分生产队共砌了24条水泥边沟和四座大门(场部、一队、六队、十六队),使环境建
设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农场在教育、文化、卫生、环境、电力、交通方面也不断加大基础建设的投资力度。1988
~1997年投资1000多万元兴建完善了中小学教学楼、微机室、综合活动室、综合实验室和中学
物理、生物实验室、图书资料室等教学设施,从而使中小学集中办学条件居垦区先进水平。1995
年实验小学被评为总局标准小学,农场被评为总局级扫盲工作先进农场。1995年起,农场先后
投资350 多万元为场部地区及22个居民点安装了有线电视,入户率达90%以上。1995年以来共
投资100 多万元开通了国际国内教学电视,并建起了现代化通讯楼,场部居民电话入户率达85%
以上,投资180 万元兴建了可停泊千吨级船舶的黑龙江江岸码头。结束了建场30多年来靠人工
卸煤的历史,同时为产品运输提供了新渠道。农场在不断强化医疗制度改革的同时,不断完善
医疗条件,1995年将大岗医院搬迁至场部,1999年投资240 万元建起了一座现代化医院大楼,
是目前绥化分局占地面积最大,就医条件优良的医院。小康队建设近些年成为农场文明单位建
设的重点工程,农场自1992年起每亩地提取3 元钱专用于小康队住房建设资金补贴,并建立扶
贫基金(农场拿一块,上面贷一块,干部搞一块),扶持贫困职工脱贫奔小康。1997年农场建
立起扶贫网,从场领导、科室领导到基层干部、共产党员都有具体的扶贫对象。农场出台优惠
政策,对小康队建房的职工每户补贴4000元,对建楼房的提供总造价30%的无息贷款,从而使
全场砖瓦房面积达到了139789平方米,其中新建的小康房77495 平方米,楼房13527 平方米
(到1999年底)。
在小城镇建设上实施带动战略,自1992年起根据实际需要对场部地区商业区、住宅区、工
业区、道路、地下管网、绿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建设施工,1996年用于市政建设投资5578
万元,其中投资400 多万元完成了场12公里的白色水泥路主体工程。改造完成了商业街、封闭
市场的基础建设。1998年以来又投资兴建了商业综合楼、点式楼、居民住宅楼等。
近几年又通过“十星级文明户”及“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的评比,“爱我嘉荫”“窗口形
象工程”等活动,推动了文明单位建设更上一层楼。自1986~2000年,一些单位逐步跨入省级、
总局级、分局级文明单位行列,1998年农场被国家文化部授予边疆文化长廊建设成绩显著单位,
1999年农场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六队被命名为省级“文明村”,植物油厂、十
二队被总局命名为“文明单位”“文明队标兵”,一队、六队、十二队、十四队被分局命名为
“双文明样板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