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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小康场队建设

第四节 小康场队建设



农场小康队建设是从1994年初开始实施的。小康队的标准是按黑垦局文[1993]194号
文件界定的。当时是10项指标,1998年调整为8项,指标有所提高。小康队的八项指标为:

  1、人均纯收入≥3000元;

  2、人均家庭纯财产≥5500元;

  3、人均砖瓦建筑住宅面积≥15平方米;

  4、高中普及率≥85%;

  5、卫生自来水入户率≥95%;

  6、三室两场设施≥4个;

  7、计划外生育=0;

  8、队容队貌整齐清洁≥80分。

1994年,农场制定了小康队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具体负
责小康指标的分解,各项工作的协调。组织部为推动小康队的建设,转发了《十七队小康队建
设实施方案》,并将目标分解,列为第一批达标单位的有六队、十七队、科研站,列为第二批
达标单位的有一队、十二队、十四队、十五队、二十队,列为第三批达标单位的分别为三队、
五队、八队、十一队、十三队、十六队、十八队等,经过三年的努力,1997年、1998年、1999
年三批列为达标的单位顺利通过验收,使农场80%的生产队迈向小康队的行列,农场被绥化分
局首批命名为小康场。

在小康场队建设中,农场党委高度重视。从1995年开始就对砖瓦房建设提出:视单位能力,
每户补贴2000元,列支弹性积累,农场对建房户实行优惠政策,每户减免土地费1050元。1998
年,农场又下发了《快速推进小康住房建设的意见》,制定多项优惠政策,补贴让利每户达8924
元,树立了十二队为率先实现住房砖瓦化的先进典型,在政策与典型的带动下,全场两年建房
186 户,场部地区新建住宅楼6 栋,有100 多户搬入新居,全场砖瓦房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
1999年绥化分局召开小康场队建设现场会,农场的典型经验《增强意识、加大投入、搞好服务、
坚定不移地推进小康场队建设》在会上交流,受到了与会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农场实现了本
世纪末率先实现小康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