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六节 纪检监察

第六节 纪检监察



一、纪检监察机构沿革

农场的纪检监察机构是中共黑龙江省嘉荫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纪委检查机关和行政
监察机关合署办公。这种体制是纪检监察工作体制的重大改革,是强化纪检、监察两个职能的
重要举错。农场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协助场党委整顿党风、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检查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的执行、行政监察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特别是落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
方面,推动了农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

  1986~2000年,农场纪检监察机构沿用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科合署办公的组织机构。

  1986~1987年,于胜军任纪委书记,主持纪委日常工作,李士群任监察科副科长。

  1987年4月2~3日,召开的中共嘉荫农场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产生了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
会,纪委书记于胜军,纪委委员有李明贞、周义山、张文德、贺振祥。

1988年,经绥化分局纪委批准王林任纪委书记,负责纪委全面工作,李士群为副科级纪检
员。

  1989年,于胜军任纪委书记,付勋停任监察科副科长。

  1990年,王林任纪委书记,曲绍平任监察科科长。

1990年3 月28~29日,召开了中共嘉农场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大会是在治理整顿深化改
革的重要时期召开的,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纪委书记王林,纪委委员曲绍平、赵福海、张文
德、刘长福。

1991~1992年,经管局党委批准由周秀岭任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1991年,曲绍
平任监察科科长,1992年,郎永成任监察科科长。

1993年12月14~15日,中共嘉荫农场第六届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是在全国深入贯彻邓
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坚持邓小平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形势
下召开的,选举赵福海为纪委书记,杜志友、郎永成、刘锡林、郎益海为纪委委员。

1993~1995年,纪委书记由赵福海担任,1993~1994年,郎永成任监察科科长,1995年有
军任监察科副科长。

1996年,纪委书记曲绍平负责纪委全面工作,李东峰任监察科副科长。

1997年,王明友任纪委书记,王长河任监察科副科长。

1997年6 月9 日,中共嘉荫农场第七届党员代表大会在全国人民喜迎香港回归的热烈气氛
中召开了,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王明友,纪委委员有杜志友、李东峰、
刘锡林、周子华。

1998~1999年,党委副书记赵福海兼纪委书记,1998年王长河任监察科副科长,1999年吕
庆革任纪委副书记兼监察科科长。

2000年1 月,周军从海伦农场调嘉荫农场任纪委书记,马洪纯为副科级纪检员。

二、纪检监察工作

多年来,纪委、监察科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农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特别是
在加大治奢、党风监督、党员教育、案件查处、行政监察等方面有了突破性进展。

1986年,为了提高党员干部的自身建设,发挥党员模范作用,采取了各种各样的学习方式
进行学习,使党员干部自身素质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全年共立案2 件,结案2 件,处理党员
干部2 人,其中党员1 人。

1987年,全场开展党风监督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党风监督的通知》。制定了《抓党风
管理方案》,全年共立案4 件,结案4 件,处理党员干部4 人。

1988年,在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党风监督工作的同时,着重抓了具体工作,使党员干部从
思想上武装了头脑,全年共立案4 件,结案4 件,处理党员干部4 人,其中党员4 人。

1989年,开始在全场范围内推进了办事公开化制度,增加了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
职工群众的有效监督,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更
好的深化改革,制定了《关于党委班子成员保持廉洁的规定》。全年共立案2 件,结案2 件,
处理党员干部2 人。

1990年,全年以查处案件教育为主要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对全场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收
到了较好的效果。全年共立案7 件,结案7 件,处理党员干部7 人,其中党员6 人。

1991年,为创建良好办案条件,落实了《中共黑龙江省纪委关于对干部查处违纪案的组织
和党员、党纪处理的暂行规定》以及干部回避制度的通知。全年共立案4 件,结案4 件,处理
党员干部5 人,其中党员1 人,由于出色的工作,农场纪委被总局评为先进集体。

1992年,为提高党员干部自身建设,适应新时期改革开放的需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
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开展了向王琼修学习活动,自查自纠,齐抓共管,加强
领导,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992~1993年,两年中由于加强了案件查处力度,共立案10件,结案10件,查处党员干部
12人,其中党员干部5 人,2 人被留党察看,收缴违纪款2 万元,场纪委监察科被总局评为端
正党风先进集体,被管局评为先进单位。

1994年,根据中纪委二次会议、三次会议精神和中央廉政五条规定要求制定了《嘉荫农场
干部党员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对婚丧嫁娶、财务管理做了严格规定。并在1994年纪委出台了
《反腐败斗争实施方案》。同年查处原三队队长马岩于1993年6 月~12月期间贪污深松犁款4640.86
元,小金库款500 元,合计贪污5140.86 元,在买深松犁过程中收取回扣3965.40 元,其错误
严重,经场纪委研究讨论开除其党籍,并经法院判决,犯有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
年零六个月。全年立案4 件,结案4 件,处理党员干部5 人,其中1 人被判刑,并开除党籍。

1995年,全年把干部廉政勤政建设纳入工作目标,印发了《关于廉政、勤政建设规定》,
强化廉政勤政建设全面推行,反腐倡廉,要求党员干部自觉约束,接受群众监督,为了进一步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强化勤政廉政建设,下发了《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向职代会
报告》的通知。全年共立案5 件,结案5 件,处理党员干部5 人,其中党员5 人。1995年度场
纪委、监察科被总局授予先进集体。

1996年,全场严格执行招待费使用规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招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关于领导干部及工作责任管理的暂行规定》,把责任追究领导干部失职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受
到了较好的效果。当年查处了原修理厂赫丛福伙同十二队麦场保管员王永涛贪污十二队产成品
小麦款27428.80元。此案移交检察院,定贪污罪,判处赫丛福有期徒刑六年。经场纪委讨论,
给赫丛福开除党籍处分。全年共查处案件6 件,处理党员干部6 人,其中党员5 人,1 人被判
刑,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农场纪委、监察科被总局纪委、监察局授予先进集体。

1997年,重点抓了招待费、小车费、电话费使用范围的管理工作,下发了《关于招待费、
小车费、电话费使用管理规定》,这一规定的出台,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使此三项费用得到了
有效控制,全年共查处案件1 件,结案1 件,处理干部2 人,2 名科长因违反规定被免职。

1998年,为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处、公开化、三费管理工作,农场下发了《领导干部严禁与
民争地种的规定》,主要抓了整顿行风、清理移动电话的工作,对定点饭店进行管理,同时为
增强依法执法、依法行政的透明度,为农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制定《嘉荫农场公
开化制度规定》。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上,重点抓财会队伍的管理,查出了核算中心原稽核股
股长刘文国、会计股股长丁继信、计财科会计蔡淑芬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十六队集体大豆价差款
一案,贪污金额分别为388080元、3900元、388320元,三人被开除财会队伍,刘文国被开除党
籍。通过此案件的处理,严格了财会队伍建设。本年共查处各类案件4 件,结案4 件,处理党
员干部6 人,其中党员4 人,分别给予撤销、行政警告处分,开除党籍1 人,收缴违纪款4 千
元,农场纪委、监察科由于出色的工作被总局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1999年,农场纪检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标本兼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抓好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贯彻分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制定下发了《开展三讲三学树
三观活动方案》、《评选十佳廉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把这两项活动作为纪委全年工作的专
项工作,在全场范围内兴起了比三讲三学树三观、人人争做先进的热潮,培养了全场党员干部
的公仆意识,进一步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观念,同时加大了制奢、减负的工作力度,促进了农场
的经济发展。同年场纪委的案件整体质量被管局纪委评为分局第一名,两个案卷被分局选中代
表分局到总局参了“铁案杯”评比,为农场争得了荣誉。全年共查处各类违纪案件3 件,处分
党员干部5 人,收缴违纪款8 千元。

2000年,农场纪委在抓好全场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的同时,为进一步深入贯彻总局、
分局党委关于在全垦区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的指示精神,农场纪委结合本场实际,制定了
教育实施方案,通过采取动员、组织学习、观看录像、座谈会、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刻剖析胡
长清、成克杰等人腐败堕落的原因,认清危害,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场党员干部拒腐防
变的能力,建立健全了各种制度,收到较好的效果。全年查处案件2 件,结案2 件,处理党员
干部2 人,收缴违纪款3 千元。

多年来,农场纪检监察部门为维护党规党纪端正党风,共查处案件58件,处理党员干部67
人,收缴违纪款3.5万元,2 名党员干部被判刑,留党察看的2 人,开除党籍的2 人,2 名科长
因违反规定被农场免职,总计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