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文化交流

第四节 文化交流


农场在积极组织场内文艺活动的同时,注重与周边地区及地方文艺团体的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的开展。1986年以来,先后10多次邀请县文化馆,前进歌舞团,部队歌舞团的文艺团体到
农场演出。聘请县文化馆的同志到农场举办文艺演出创作班,进行文艺创作,文艺演出艺术指
导,从而使当地人才得到锻炼和提高,农场先后成立了“星光小乐队”,“子弟校小乐队”等
文艺演出团体。农场业余文艺队伍达15个。农场经常组织文艺团体,深入边防部队,嘉荫县各
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慰问演出10余次,促进了睦邻友好和文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