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置第一节 历史沿革 自建场以来,农场历经 5次归属变革。1960~1968年,隶属省委;1968~1979年,隶属黑
龙江省柳河“五七”干校;1979~1981年,隶属哈尔滨农场管理局;1981~1993年,隶属黑龙
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1983~2000年隶属绥化管(分)局。
建场时,即隶属省委时期的机构设置:农场、农场工会,生产单位有农田队、机务队、基
建队、粮米加工车间及社会事业单位卫生所、小学校、小卖店。
隶属“五七”干校时期的机构设置:干校所属的厂、站、队等生产单位,合并组建附属农
场。生产单位包括农业连、工副业连、砖厂、农机修造厂、人造纤维厂和无线电原件厂。社会
事业系统直属于干校。
移交哈尔滨管理局及农垦管理干部学院时期的机构设置,经几度调整,1992年底确定为:
机关设两办两科、一个工会,两科即经管科、交通科,两办即行办、党办。基层生产单位的设
置:农业单位有农业一分场(农业科与其合并)、二分场;林业单位有林场(林业科与其合并),
林业经销站、林政站合并为林业公司;工业、建筑业有粮油加工厂、建筑公司、砖厂。政法系
统、社会事业系统直属于学院。此机构设置延续到归属绥化分局。
归属绥化管(分)局至2000年的机构设置:机关设党办、行办 (合署办公兼组织、宣传、史
志),纪检委、监察科(合署办公),工会 (包括女工工作、计划生育、非国有经济办),民政办
(包括技术监督、老干部工作),财务科。机关上划单位有土地科、交通科;生产单位有农业公
司(下属生产科、农机科、农业一队、农业二队),林业公司(包括林业科、林政站),物资科。
事业单位有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店。政法系统包括公安分局、法庭。
历任农场场长 副场长更迭表(2000年)
表1-1
续表1-1